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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认小罪推大罪被指缺乏诚意

  台海网2月10日讯 吴淑珍今天出庭,面对检方起诉的四大罪状,吴淑珍只承认在南港案以及龙潭案收受献金,以及“国务机要费案”的伪证;对此,有律师认为,吴淑珍选择性回答检方所提罪证,根本不算认罪;也有媒体人解读,吴淑珍选择性认罪,就是要呼应陈致中的认罪协商,并且跟陈水扁的证词达成一致性。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北地院10日下午上演了一出吴淑珍“救夫保子”的戏码,扁家四大案中,吴淑珍只承认“国务机要费案”的伪造文书以及收了辜成允龙潭案的2亿政治献金,以及将南港展览馆案所收的220万美金汇往海外,至于其他的,吴淑珍通通都不认,这种部分认罪的作法,法界人士很不以为然,认为吴淑珍没有认罪诚意。

  律师马在勤说,“你必须对检察官起诉的内容一字不漏完全不做否认,那才叫认罪,她这种部分答辩方式,我们在法律上的意义还是不认罪,所以她目前没有所谓的认罪的问题,只是我们用比较委婉的说法,是‘委婉的不认罪’,我是承认部分事实,但是对于认罪这件事情是有法律上的解释,并不是她自己决定说我承认某一部分、不承认某一部分,那代表我某一部分犯罪态度良好,没有这回事。”

  报道说,既然没有诚意认罪,扁妻为什么还要出庭?媒体人士解读,这是吴淑珍救陈水扁保陈致中的最高战略。媒体人刘骏耀表示,“对洗钱的部分,她说对我就是洗钱,这东西是给陈致中认罪协商的一个背书,一个支持那对于前面,她当然不认罪,这我们之前已经研判过了,她就是说,全部都是政治献金,而且她现在讲差额,她是有差额的,南港案里面她收220万,她不是收270万,龙潭案呢她只收2亿,她不是收3亿,这部分又是一种……应该说是技术性拖延,她也没说她认或不认,在这部分她也希望跟陈水扁能够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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