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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召开。昨日,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健在广州主要新闻媒体见面会上介绍了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和2009年的工作安排,并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三促进一保持”的决策部署、《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地方性立法,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为我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21件
据悉,去年初至今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32件,其中制定和修订省的法规15件,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较大的市的法规17件,顺利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崔健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21件,着手推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纳要》所需配套法规的立法调研,并适时列入立法规划。
在立法工作方面,除了要抓紧制定关系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同时扎实推进法规清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还要探索完善多元的法规起草模式,创新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方式。
“两会”后研究确定今年监督项目
去年省人大常委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严格依法行使监督权,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据悉,一年来,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和我省的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5项执法检查。加强了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强了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充分认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
崔健透露,在监督工作方面,今年将突出监督重点,增强人大监督工作推进科学发展的实效。主要是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的决策部署、推进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安排项目。具体监督项目将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后,根据代表意见再行研究安排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专门就淡水河问题重点办理
2008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格外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06件建议都得到了认真办理,成效明显。
崔健介绍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和改进办理程序,尤其是强化跟踪监督,推动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在建议办理的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还注重与代表的沟通,组织代表视察办理和督办工作。据统计,在606件建议中,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已反馈意见的605件,其中表示满意的308件,基本满意的270件。“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27件建议,将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去年还选择了5件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办理、重点督办。例如,淡水河污染政治问题涉及深圳和惠州两市,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两市的汇报,听取代表意见,促进形成共识,以尽快制订方案,推动问题的解决。
据悉,在代表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周志坤徐林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