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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建议电动自行车上路禁改限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黎詠芝 通讯员 高洁) 电动自行车在广州、东莞等地都不准上路行驶,但它便宜、快捷又环保,是否可以考虑对其开禁?记者昨日获悉,民进广东省委将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递交提案,建议电动自行车上路改“禁”为“限”,并创造便利电动自行车出行的路政设施。

  京沪等多地均可畅行

  省民进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从法律上明确了“非机动车”的身份、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限速标准并允许其上路。目前,北京、长沙、上海、南京等地都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北京还将电动自行作为999急救用车放置在救护车上,在交通拥堵严重段“上岗”,钻胡同、挤车阵,为救病人争取时间。

  相比之下,2006年以来,广州、东莞等地却先后宣布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电动自行车和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此禁令一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

  省民进认为,随着广州跨入百万辆汽车保有量的城市行列,广州交通、环境、能源已面临严峻挑战。交通拥挤、上下班高峰乘车难、公交与地铁衔接不便、城郊区居民出行不便等现状,已成社会广泛关注的为民生问题。此外,大量汽车排放的废气,已对大气环境带来不良的影响。

  让电动自行车成接驳工具

  “即使地铁和公共交通比较发达,电动自行车仍可在方便居民短途出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省民进认为:首先,它可成为居民社区生活以及附近区域短距离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其次,可成为居民利用地铁和公共交通出行的衔接交通工具。“因此,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上路有客观需要和强烈渴求。”省民进了解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售价在1200元至3000元之间,充电一次仅需用电0.5度,花费不到 0.35元,就可行驶四五十公里,维护费用低,使用成本显然比汽车低得多,特别适合中低收入者的需求。

  为此,省民进拟在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递交提案建议:撤消广州市等地出台的广州(含从化、增城)一律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改“禁”为“限”。他们提出了四方面的具体建议(详见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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