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省率先制定两个规程具破题意义,有力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迈向制度化
■2009广东“两会”前奏
本报讯(记者/林亚茗实习生/马想斌通讯员/赖南辉)政协是人才库,政协提案汇集了委员们及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昨天,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协副秘书长杜重年在介绍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亮点时说,本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省委书记、省长首次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并亲自参与调研,主持召开提案督办会,使政协提案和建议得到更好的采纳,开创了我省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去年的政协大会上,民进广东省委提出《推动构建粤港澳经济合作区,加快三地经济从合作迈向融合》提案,引起省委书记汪洋的高度关注,并确定亲自领衔督办。去年8月22日,汪洋主持召开提案办理会,特别强调政治协商的重要性,并就推动领导干部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提出三点要求,要求全省各级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要牵头督办一件以上重点提案,各职能部门领导也要牵头办理重点提案。省港澳办等单位积极吸取该提案的相关内容,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省长黄华华牵头督办了《以政策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提高广东核心竞争力》和《关于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议》两件提案。他亲自带队到深圳市调研,并主持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省政府在研究制定《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中吸收了提案中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协重要会议和协商调研成果,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意见建议进行分解办理。去年,省政协党组向省委专题汇报了大会期间委员们的建议。省委办公厅根据汪洋的批示,将省政协报告中所提的49条建议,逐一分解至47个省直部门办理。
我省还在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迈向制度化作出探索。根据汪洋的指示,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和《办理政协提案规程》。《政治协商规程》结合我省的实际,对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细化;《办理政协提案规程》则对政协提案办理的程序、要求等进行科学规范,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提案作出明确规定,并把它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这两项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程序设计,具有破题意义,有力推动我省民主政治建设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两个规程现在正按规定程序制定、审批。
省委和省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充分调动了政协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和协商议政的积极性。去年,省政协组织35次重大专题议政、协商、调研等活动,为省委、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