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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治污非完全公益事业
来自广州市污水治理公司的代表张和旺说,维护费和折旧费是两个不同概念。污水处理厂建厂,财政等各方面的投入花了很多钱,广州一年收取的费用是5个多亿,而每一年都花费20多个亿,其他钱都是政府投入,污水厂已经运行了20年,很多机械设备要更换,机械是有寿命的,不可能不折旧。“谁污染,谁付费,污水治理不是完全的公益事业,而是准公益事业,是谁造成了污染,就由谁来埋单,这是全世界的惯例。”
成本调查队:
媒体和专家计算不准
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有关人士在会上对折旧费解释称,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价格成本是有相关依据的,不是以媒体或专家的计算方式作为结论的,第一是固定资产折旧成本符合国家计委、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增收力度的通知,里面说到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维修费、折旧费、人工工资等都计算在内。第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关于污水处理成本合并的要求,固定资产应当计入定价成本,委托的律师事务所采用了八种方法进行了固定资产折旧,是可行的,而整个成本报告也客观地反映了成本状况。
■代表意见
金融风暴宜推迟涨价
甘家红代表认为,在目前的国际经济情况下,尤其是企业面临困境,人民的生活备受影响,各方都期待国家财政可以实施救助,实际上国际上很多的国家和地区都采用财政的方式救助,此时调整价格或者涨价是不太合适的。
市消委会代表何建安表示,如果要节水,可向天津和上海学习,政府给市民更换马桶和水龙头,这才是实事,如果政府要决定要推行这个调价,建议应推后到2010年才实施。
应拉开居民水费差距
云永宁代表提出,为了提高居民用户的自觉性,应该调整居民阶梯收费各个阶梯收费的差距,比如说22吨可以在方案1元/吨的基础上降低点,收8毛或者是9毛,22吨到30吨在1.1元/吨的基础上拔高,收1.2到1.3元,30吨以上就部分从1.2元/吨提高到1.5元,使用水者最多收费最增加快。
阶梯计价以人为单位
王见平代表表示,阶梯计价按户计水量不太恰当,因为一户人有一个人的,有两个人的,有三四个人的,如果控制在22吨差距比较大。一个人不管怎么用都用不了22吨,如果是七八个人,那肯定会超。
政府宜扩大财政投入
人大代表黄建水认为,污水处理是公用事业,涉及到广大民生,政府应对污水处理逐步加大投资力度。而对一些建筑,可适当放缓步伐,等整个广州的自然环境改善好了,再慢慢考虑。
■争论
提价可节水?
代表:水价近年已涨4次,但人均用水量仍呈攀升市建委:供水量有所下降,说明节水是非常有效的
来自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的代表张湖东对方案的“提价促进节水”提出质疑,并援引数据说,广州水价近年已涨4次,但人均用水量仍呈攀升,提价节水理由因此不成立。
张湖东不仅反对污水处理费上涨,还建议再下调一毛钱。他说,金融风暴已经对市民造成广泛影响,广州市民人均水支出2007年达到970元,远远高于北京、上海。1998年以来,广州市的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费先后上调了四次,自来水费比1999年翻了一番。明年会通缩,成本下降是必然,在此基础上,现有成本再下降一两成完全可以做到。“调价以后,到底市民会不会节约用水?”张湖东会上引用了广州年鉴的数据称,2003年提价,从0.3元上调到0.7元以后,广州人均用水量不但没减,还呈上升。
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说,按照正常的推算,经济逐年增长,人口逐年增长,供水量也应该是逐年增长。事实上从2003年以来自来水公司的供水量基本上是保持在10亿吨以上,还包括给南海的供水,日最大供水量2005年是432万吨,2008年日最大供水量下降到429万吨,供水量不仅没有加大,还有所下降,这说明节水是非常有效的。
员工福利高?
代表:污水处理厂的职工工资和福利高,再提高收费不妥污水公司:我们是收支两条线,收费并非是给我们的
会上,有代表指出,污水处理厂的职工工资和福利高,再提高收费不妥。广州市污水治理公司的代表张和旺对此特别回应说,“我们所有花费都是列入政府预算的。是收支两条线,不是说收多少钱,就都给了污水处理公司。”
污水费的主管单位——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也解释说,污水处理费采取的是收支两条线,全部上交市财政的,财政安排资金是经受人大监督的,污水处理费支出的时候是采取集中支付的形式。污水处理费安排给污水公司建立泵站,泵站的建设立项后污水公司要依法按照程序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国库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的账户上,并不是由污水公司支付的,也不存在中间操作和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