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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透露陈水扁海外仍有5.7亿

  人民网12月30日电 在陈水扁羁押庭上,审判长蔡守训问答辩方,“检察官认为要羁押禁见,你们认为有哪种强制处分,可以确保审理程序进行?”扁律师郑文龙说,被告毕竟是掌权8年的“总统”,“我认为原则上可维持之前裁定。”

  据中评社报道,扁律师石宜琳补充说:“恳请庭上可予以寄保,以保证书,以该管区域之人——保证金的方式。”蔡守训随即问:“金额多少?”石宜琳马上改口说,从侦查开始,被告所有的财产已被控制,包括登记在被告夫人、子女、媳妇的钱都被冻结,所以被告事实上若提出巨额的保释金是有困难的,只能请庭上斟酌有无羁押必要。

  检察官林嚞慧这时补充说,有关于律师质疑的5.7亿部分,陈致中夫妇于12月18日具状,愿将5.7亿流向进行说明,但说明只有一半中的一小部分,具状给予认罪协商的部分,就起诉的部分进行认罪协商,愿将瑞士的钱弄回台湾,也愿意说出5.7亿的下落,但认罪协商是要在审理中才行,为什么我们认定有5.7亿在海外,从陈致中状纸就可以看出。

  林嚞慧说,被告之前说钱是选举结余款,而且只有在瑞士,其它选举结余款在今年“立委”选举的时候已经用光了,所以无法支付“总统”选举谢姓候选人的选举支出,但后来又冒出7.4亿元,第二部分,遭瑞士冻结的钱是在2005年前汇出的,2006年搬的7.4亿元当中,除了杜丽萍还有马家人都坦承,在2004年度与2005年度汇了2亿元,还有“机要费案”的侵占,被告于“总统”任内曾在2007年将“机要费”相关卷证,核定为“机密”,严重影响诉讼程序,证明被告为脱罪,无所不用其极,审判长非常好心,为保障被告防御权,问有何替代方案,如果认为羁押禁见有侵害防御权,同意以羁押来代替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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