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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2月1日讯(驻福州记者 林芹)从今日起,单位预防办公室性骚扰不力的要担当责任!这是将于今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的。
《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违反本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用人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当及时处理。违反该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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