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崔朝阳 实习生 林翠翠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天闭幕。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广东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时,针对目前广东的水污染问题提出真知灼见,又不留“情面”,敢敲“警钟”,让人眼前一亮。
“双转移”要小心污染
当前,全省正在热火朝天地开展“双转移”,对于这一重大举措,执法检查报告明确提出:广东大部分开发区和全部产业转移园区均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措施,存在水源水质污染隐患。对此,祁海委员表示:“报告实事求是,敢讲真话,难能可贵。”他说,这样的检查报告很有远见,不是等到了问题才提意见,不当“事后诸葛亮”。
报告没留“情面”,委员们更敢讲真话。有委员直言:“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搞工业,也不能光看GDP。山区受污染,将更难治理。”有委员从防止污染的角度提出,广东要充分利用沿海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充分发展沿海工业带,注意避免因产业转移导致山区和流域中上游地区受污染现象的出现。许家瑞委员建议,人大在此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将产业转移园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作为省人大进一步执法监督的重点,并坚持跟踪监督。
穗深要加强水污染处理
目前,珠三角几个大城市都盯上了河源万绿湖的一汪碧水,极力推动引水项目。对此,不少委员表示“不可取”,话说得一点也不“客气”。有委员说,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广州、深圳两市饮用水源水质尚未达标,但在改进建议部分对没有对这两个城市的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这两个城市人口两千万多人,占全省的近四分之一,解决水污染尤其重要”,“不能把本区域污染了就想着到别的地方找水喝,要加强对本地水污染的处理”。
有委员直陈一些地方政府的“懒政”:治理水污染,国际早有成熟的科学方法,但目前环保的观念、水源水质安全的认识大多数还停留在口头的表面上,一旦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利益时,环保和安全的认识就让位了。
建污水厂应有“时间表”
从省政府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看,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但与生态环境发展有关的15项指标完成不够理想。对此,潘大林委员建议,省政府要进一步认识执行“十一五”规划有关生态环境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对中期评估提出的SO2和COD排放总量减少目标和城镇垃圾无害化指标难以完成的情况,要深入实际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同时要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特别是农村垃圾处理收集问题,确保完成。
不少委员更建议省政府要拿出“时间表”。根据规划,广东要在2010年前,完成100多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还剩两年多时间,怎么办?王如荔委员说,省政府要拿出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制定倒计时的实施时间表,人大也要加强监督,保证指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