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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乙肝被令退学学生告学校胜诉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11月17日,云南被退学的74名学生起诉学校一案审结,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判决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继续履行与原告间的教育服务合同”。

  2007年8月底,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在对新生进行乙肝体检之后,令74名被检出乙肝阳性的新生退学。这些学生均属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日常接触不会传染,也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然而,校方仍坚决拒绝这些学生入学。

  2007年12月,在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协助下,74名学生中的小冬、小菲(化名)向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后又以教育服务合同纠纷为由重新提起民事诉讼。

  2008年6月27日,本案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学生的诉求,要求被告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继续履行与原告间的教育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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