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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成员
为了让手下人员随时听候调遣,蒋卫兵在团伙内制定严格规定和处罚措施,用5条禁令管理约束组织成员。
对于做事得力的成员,发奖金买衣服,予以提拔和重用。对不听指挥、未能完成任务或违反规定的成员,予以批评、责骂、写保证书、扣发工资、直至开除。
组织成员陈志艺因违反“禁令”,在公司用扑克牌赌博遭到“惩罚”,参赌人员先是遭到竹片打手掌,后来被迫写下欠条:每人欠蒋卫兵一万元,欠条由蒋卫兵保存,借此控制手下。
组织成员梁国进说:“蒋卫兵找各种借口逼手下人写欠条,写的都是挪用公司公款之类,并公开宣称,如果手下不听话,就用这些欠条到公安机关报案,让警察来抓。”
梁国进、郑武斌、陈志艺、何建玲、洪建榕等人因违反“禁令”被蒋卫兵罚款1万元。2007年10月,团伙成员郑志勇违反“禁令”被蒋卫兵命令理光头作为惩罚。
蒋卫兵对组织成员许以经济利益,帮助办喜事办丧事,成员违法滋事时帮其理顺关系,成员受伤时垫付医药费,替还高利贷等拉拢成员,树立其“老大”地位,从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组织成员。
通过威逼利诱、严格“管理”,形成了以蒋卫兵为首,以梁国进、郑武斌为骨干成员,由数十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团伙内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销售伪劣商品
通过几年“发展”,蒋卫兵黑社会组织有了较强经济实力,拥有货车30辆,有皇冠、雨燕、吉利、海南马自达等小型汽车6辆。博盛公司财务人员估算,公司成立以来的收入和利润约182万元。
除了经营物流业务,蒋卫兵、梁国进还与漳州市同赢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古尗、公司业务主办赖小龙等人勾结,从事非法运输、销售假烟等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
2007年3月至9月,蒋卫兵伙同他人经营运输假烟金额8137万元,梁国进参与经营运输假烟金额达1.6亿余元,蒋古尗、赖小龙伙同他人经营运输假烟金额达1.9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