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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观察
市场化改革带来了巨大的成功,创造了“中国奇迹”。但我们知道,矛盾存在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对大部分农村地 区而言,农村改革解决旧有矛盾的同时,新的矛盾又产生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分散的小农参与市场经济面临着极大风险,正像美国学者R.H.托尼所描述的那样,单个的小农 生活在齐脖子深的水中,稍微有一个细小的波浪就会将他们淹没。这些问题和矛盾,一直在困扰着许多高参。直到农业税费取 消,才得到一定的缓解,但仍有可能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再次凸现。
事实上,2500年的中国小农经济证明了,一家一户小农靠农业致富不可能。解决农民问题,还必须跳出农村本身 。对于这一点,其实已经有了共识,那就是必须通过城市化让绝大多数的农民变成城里人,让他们在城市里安居乐业扎下根来 。
从国际上来看,二战以后,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农民比例用了仅30年,就从50%以上降到10%以下,其城市化人 口的总规模并不低于中国农民人口规模。中国改革近30年,农村人口仍保持在60%左右,比起大多数西方国家,显然是不 正常的。
我们常常惊叹日本韩国农民的富裕程度,那些以卖草莓为生的农民家庭收入竟达到了全国家庭中等收入以上。我们慨 叹他们的农民有农民协会的组织和帮助,但其实还应该注意到,日本的农民人口只有7%。
参照国外的经验,农民协会同样应该是中国乡村未来的组织形式。但中国农民的谈判能力低下,根本之处还在于农民 的数量极其庞大,难以像日本韩国的农民以合作社或农民协会的方式那样组织起来。如果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难以获取很大的 利润空间,相反却要支付高昂的组织成本,将农民协会(发展合作社)作为农村发展(或称之为新农村建设)重点的思路,似 乎多少有些一厢情愿。
常年在外打工参与城市建设,却依然背负着与生俱来的农民名分,背后却是福利待遇的大打折扣,这种歧视,与中国 的改革开放进程背道而驰。打破户籍制度的樊篱,给农民以公平的公民待遇,成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政府管理者必 须要以宽宏的视野看待这个问题,它制约着中国改革的下一步展开。如果实现不了乡村中国到城市中国的转变,法治变革也难 以提上日程,因为从根本上说,法治政府是城市化国家的需要。如果没有进城农民的公民待遇,中国发展的代价,仍然可以在 某种程度上通过牺牲农民和农民工的利益来承担和维系。这显然不是一种良性的循环。
从第一个一号文件至今,我们获得启示,今天的新农村建设,不能仅仅把视野局限在农村的硬件建设。只有积极的城 市化政策,才是对新农村建设的最大支持。历史已经具备了条件,需要的只是与时俱进的推动者。
□张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