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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的小股东
但是,进入本世纪初,兰州城中村乡镇企业发展遭遇瓶颈。企业既要承担安置本村农民,又要在管理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考虑到自身发展,“乡土”企业面临现代企业管理挑战。引入股份制,几乎成为当时全国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探索模式。
2005年,光辉村对村集体资产量化评估,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至2008年初,最终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村民成为股东。
2008年1月的一天,对光辉村303户759名村民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日子。从2005年8月31日封底,17岁以下按人头配股,17岁以上持有人头股、工龄(参加村劳动时间)股,每家每户股东张榜公布。
张力中家6口人,除了当老师的儿媳不是股东,老母亲、他们两口子和儿子、11岁的孙子都是股东。鉴于老一辈人对村里的贡献,村里的“退休人员都有股份,我母亲86岁了,她现在拿着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还有股份分红!”张力中那天带着老母亲看榜,格外激动。
那天,挤在人群里的村民李淑琴带着3岁的外孙看榜,在她们家的股东中,就有2005年5月29日出生的外孙刘凌甫。李淑琴是村里的计生专干,村上另外3个名字熟悉的小股东也在上面,他们是:腾子衡、窦宏伟和徐雯。李淑琴说:“他们4个都是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是村里的幸运儿!”
2008年10月31日下午,张力中在光辉小区另一个单元母亲刘秀兰的家中,他问老人:“妈,你是不是村上年龄最大的股东啊?”老人纠正说:“村上的五奶奶比我大些!”
当天下午稍后的时间里,在光辉小区的另一个家庭,3岁的小男孩刘凌甫正在客厅玩耍,调皮聪敏的孩子,浑然不知他是股东的真正含义。
这是一个跨越世纪的变化。86岁的刘秀兰老人和3岁的刘凌甫是光辉村这块土地上最具象征意义的两块时间界标。
融入城市
搬进楼房,有了更好的生活待遇,而且已经不依靠土地吃饭,他们作为农民的实际意义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但这并不等于他们农民身份的改变。
光辉村和其它兰州城中村一样,他们不能享受“城里人”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他们本质上依然是乡镇村社管理体制下的农民。
城中村,是中国城乡二元制的历史产物,而城市化进程必须将其从乡镇村社的“娘胎”里剥离出来。光辉企业公司和光辉村委会这对在现行体制下的政企“孪生兄弟”必然要血脉割断,“各立门户”。
就在企业酝酿改制的同时,兰州市从2006年开始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光辉村村民于2007年全部转入城镇居民户口;行政管理纳入广武门街道办光辉村社区,原有村民的养老、医疗、就业指导等等,融入城市化管理的运行机制。
2008年5月25日,“兰州光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志性地跨入了30年后的另一个发展阶段:新的股份制公司所产生的董事会,只管村民的资产而不再管人,企业和行政彻底脱钩。
“现在村民的收入除了退休金、工资,还有分红。”张力中说,没有工作的年轻人,除了企业发的一份工资,还可以自由选择职业,万一企业效益不好了,还有城市养老、医疗、低保等保障。老张现在是兰州光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之一,而他的儿子自谋职业,在一家防盗门厂上班。
在张力中和李淑琴他们这一代人看来,改革开放30年,把“过去的农民变成企业职工,再变成股东”。更重要的是,他们彻底融入了城市。
30年,跨越了一道无形的“城墙”。本报首席记者 朱静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