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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叶盛茂四罪若成立初估关20年并罚3000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7日15: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7日电 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依隐匿公文罪、泄密罪、图利罪和伪造文书罪,被法官当庭收押禁见,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这四项罪名假如真的成立,刑期加一加估计就有20年,而且还可能并科罚金,最高可罚三千万元新台币。

  叶盛茂前两次前往法院应讯时对媒体还有说有笑,这次三度赴法院却没有顺利从大门走出来,因为他当场依先前检方追加起诉的图利罪、伪造文书等罪嫌裁定收押禁见。

  台北地方法院庭长黄俊明表示,“起诉书里面,特别有提到被告企图掩饰陈水扁家族疑似洗钱行为,然后隐匿本件公文,合议庭最主要是因为这个涉嫌有图利的问题。”

  审判长认为叶盛茂隐匿公文,让陈水扁有时间将钱汇往海外,此举根本就是图利陈水扁,倘若这四项罪名假如全都成立,隐匿公文罪的刑期是5年以下、泄密罪是3年以下、公务员登载不实的伪造文书是1到7年、图利罪则是5年以上,初步估计,叶盛茂得坐20年的牢,其中图利罪还得并科罚金,最高可罚3000万新台币。

  20年的牢再加上3000万元以下罚金,叶盛茂当“调查局长”时任期6年11个月,如今退休生活不只将在牢中度过,先前领的退休金恐怕也都将全数拿去缴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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