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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中国店全部签集体合同 建工资集体协商制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0日04:52  国际在线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九日电 (记者 孙宇挺) 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九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中国的沃尔玛一百零八家零售企业全部与其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其中明确规定每年十二月公司与工会协商下一年度的工资增长幅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据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介绍,沃尔玛集体合同规定了二00八年员工工资增长比例,以及在二00八年工资增长的基数上,二00九年继续保持工资增幅;明确了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当地的标准,并且不包括加班工资和夜班工资;规定了工资支付时间和形式等。这表明,沃尔玛公司建立起员工的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据张建国介绍,沃尔玛各分店签订的集体合同涉及到的工资增长幅度并不一样,有的规定二00八年和二00九年两年增长幅度是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之间,有的只规定了二00八年的数据,有的规定在二00九年还要进行重新协商调整工资增长的幅度。

  张建国说,该集体合同还规定公司建立带薪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加班补偿制度、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等条款。

  张建国称,各地工会正抓住沃尔玛(中国)签订集体合同的这个契机,乘势而上,依法推动世界五百强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目前,世界五百强在中国企业的工会组建率还不足百分之五十。

  今年三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保障机制。这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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