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23日的奥组委发布会上,刘绍武指出,“中国专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集会游行的批准和实施做了明确的规定,只要是经过许可的游行示威,中国的警方会依法保护集会游行示威人员合法的权利。”
对于如何处理游行示威申请的问题,刘绍武介绍,“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市的警方会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来负责集会游行示威的这项工作。”“具体的申请和对申请的批准地区、路线、游行示威参与人员的要求,会在申请过程中,向每一个申请人详细的进行讲解。”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该法规中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本法规定,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兴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有四种情形的申请不可能被通过: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煽动民族分裂的;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显示国家开放姿态
中国在奥运临近前宣布将开设示威区的消息,引起了国际舆论的高度关注,比如路透社就表示感到意外。
但各种议论也随之而来,美联社援引西方人权活动分子的话,批评中国此举“不过是做表面文章”。而日本NHK电视台认为,“允许示威活动的真正目的是化解外界批评,避免奥运会受到抵制。”英国《卫报》则称“这种限制为镇压在抗议区外的活动找合法性”。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北京设立奥运示威游行专区,不是为了回应西方的批评,而是要向全世界表达中国政府的自信心和宽容度。
“我个人觉得是一种跟国际接轨的标志。西方媒体对中国的曲解有些是故意的。在西方也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游行的,只有在政府允许的法律框架内才是自由的,如果去了政府不允许的范围内,都会受到干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康晓光教授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认为,“很多外国媒体对于中国的看法就是,如果不开放的话就会说我们专制,开放了就会说开放的力度不够。”
“我认为开辟这三个空间,让示威力量有所释放,也是一种很明智的做法。这本身跟以往相比也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充分展示了我们国家一种开放的姿态。”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推荐《国际先驱导报》博客: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blog.sina.com.cn/m/xq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