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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肖刚)省民政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做好抗震就灾期间城乡低保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稳定。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万多名地震受灾困难群众分别纳入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将逐步提高。
记者还了解到,截至6月底,全省城市低保为176.1万人,累计人均补助水平120元;农村低保为291.6万人,累计人均补助水平38元。按照国家有关部署,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再次提高补助水平,我省绝大部分县(市、区)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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