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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处置剩余救灾药品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1日05: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5·12”地震发生后,许多药品企业和相关组织向灾区捐赠了大量药品和医疗器械,目前,部分药品、医疗器械出现了结构性剩余。四川省卫生厅日前制定办法,对剩余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置加以规范。 省卫生厅规定,各地、各单位调剂使用不完的药品、医疗器械,经统计并确认未污染、安全有效的情况下,将调剂到需要建立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库的市州,以及有医疗救援任务的其他重灾区和次重灾区的单位机构;根据需要,可向国内其他灾区省市调剂。对质量安全无法保证的剩余药品、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集中销毁。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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