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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联考公告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07:58 每日新报
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近日对全市有关区县、有关单位公开选拔党政机关处级及相应职级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实行统一联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为44个(其中面向全市公选30个职位,面向本区县公选14个职位。以下公布的各职位没有注明公选范围的,为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选拔;没有注明职级的,为副处级职务)。具体是: (一)河东区(1个职位) 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二)河北区(20个职位,其中10个职位面向河北区) 副处级领导职位10名; 副处级领导职位10名(面向河北区)。 (三)红桥区(8个职位,其中4个职位面向红桥区)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1名; 街道副职4名(面向红桥区)。 (四)汉沽区(1个职位) 区医院院长1名(正处级)。 (五)津南区(1个职位) 区规划局副局长1名。 (六)北辰区(3个职位) 区规划局副局长1名;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北辰之声》编辑部主任1名。 (七)武清区(3个职位) 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区环保局副局长1名; 区物价局副局长1名。 (八)宁河县(5个职位) 县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名(定向选拔女干部); 县交通局副局长1名; 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 县师范学校副校长1名。 (九)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个职位)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1名; 投融资促进中心副主任1名。 二、参加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要求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截止日期2008年7月,下同),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的干部可报考副处级职位;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或任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可报考正处级职位。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年龄详见各公选职位具体要求,年龄计算到2008年7月。 (4)报考专业性比较强岗位的人员,应具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 (5)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6)身体健康。 (7)在公选范围、报考人员学历、职称和年龄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按公选职位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公布的《天津市2008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统一联考职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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