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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法捐献系统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5日11:54 新民周刊
建立合法捐献系统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实施大大扭转了器官移植手术“泛滥”的现象,但对于整个器官移植事业来说,移植手术只是“中游”,如果“上游”的器官自愿捐献不能解决,器官资源紧缺,还是无法避免非法的器官买卖现象的出现。 近年,由于管理严格,传统的器官来源越来越少,亲属间活体器官移植被认为是解决燃眉之急的办法,很多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考虑活体器官移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移植的捐献者和受着之间,只能是三种关系: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赠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条例对活体器官移植的限制,同样是为了避免器官买卖的发生。 但从医学伦理的角度,亲属间活体器官移植并不是最佳的方案。“我们鼓励亲属间的活体器官移植,但不宜大力提倡,因为对于捐献者来说,毕竟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术后会影响部分劳动力。”黄洁夫说。 一方面要尽力消灭非法的器官买卖现象,另一方面患者的移植需求又得不到满足,黄洁夫认为,要缓解这个矛盾,现在紧要的任务是建立一个器官移植供受系统,让自愿捐献的器官最高效地用于患者的救治。这个系统计划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后5年内,也就是2012年以前完成。 “我们把这个重任交给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告一段落以后就会启动系统的筹建。”在移植运动会期间的一个会议上,黄洁夫扭过头,郑重地对身旁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位官员说。黄洁夫说,这个系统应该是一个民间性质的系统,由卫生部指导建立,政府授予权力。 美国等国家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器官获取组织,这些组织不仅要负责宣传、招募器官捐献的志愿者,而且要派出专业人员去维护志愿者捐献的器官,然后在等待移植的患者中筛选出最“合适”的对象。 在中国,目前只有一家民间性质的“中国器官捐献管理委员会”承担类似的功能。“没有捐献者,一切等于零。”“中国器官捐献管理委员会”负责人陈忠华教授道出了矛盾的根源。2006年,中国内地的器官自愿捐献率是百万分之零点零一三,2007年是百万分之零点零三,这个数字与西班牙相差1000倍,与香港相差100倍。陈忠华介绍说,中国的自愿器官捐赠数量少得可怜,“符合国际标准程序的器官捐赠”,从2003年至今,只有90人。 中国内地呼吁自愿器官捐献,已经很多年,但收效却微弱。黄洁夫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澳大利亚留学时,澳大利亚80%的人持有器官自愿捐献卡,在很多发达国家,申领驾驶护照时就可以领到一张自愿捐献卡,如果持卡人不幸遭遇车祸,捐献卡就可以证明遇难者愿意捐献器官的愿望。“中国每年遭遇车祸身亡的人数是个庞大的数字,如果这些人中有10%愿意捐献器官,那么就可以让很多病人得到移植的机会。”黄洁夫说。 在黄洁夫看来,人们对器官移植认识和理解的有限决定了中国自愿器官捐赠数量稀少的现状。在第三届中国移植运动会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一位记者向一对肾移植的亲属提问:“你捐献的是双肾还是单侧肾?”这样的问题,让这位将肾脏捐献给自己弟弟的捐献者觉得很好笑。 将来中国器官移植供受系统,同样会涵盖器官自愿捐献的宣传、数据管理、资源分配等等功能,这个系统被寄予厚望。从移植数量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肝移植大国,依靠未来的器官移植供受系统,黄洁夫说:“希望中国能成为最符合WHO伦理标准的器官移植大国。”-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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