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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少数捐赠物资为三无产品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5:16 审计署网站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捐赠款物审计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捐赠款物筹集、管理、分配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个别人员涉嫌违纪违规。 1.有些地方在抗震救灾初期对捐赠款物的管理等工作不够规范。捐赠款物来源广、数量大、品种多、时间集中,加之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经验不足,致使接受捐赠款物登记不及时、手续不健全、质量检查不严格、统计数据不准确,重报漏报、折价无依据无标准、救灾款物供求信息不畅、部分物资积压甚至浪费以及违规存放等问题。审计发现后,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12个方面的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这些问题和审计建议,迅即采取措施,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随着救灾捐赠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对这些问题逐步进行纠正和解决。 2.非地震灾区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上缴有关中央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或拨付灾区不够及时,结存量大。非地震灾区接受的捐赠资金本应及时拨付灾区,但因接受捐赠渠道多、捐款资金归集难度大、上划速度慢和管理措施不健全,加之大部分资金需要用于灾后重建,截至6月12日结存在接受地的尚有243.71亿元,占接受捐款总量的81%,未及时上缴有关中央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或对口拨付有关灾区。审计指出后,各地正积极与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加快统筹安排的办法。 3.一些捐赠物资与灾区实际需求脱节。如甘肃省接受的“锁阳固精丸”等非抗震抢险救治急需的保健品,至今闲置未用;四川省北川县、彭州市商务局和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接受的17350顶旅行用等类型帐篷,因空间小不适用而积压。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由抢险向灾后安置过渡,部分捐赠物资出现了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的现象。如一些地方接受的矿泉水、方便面、医用注射液和注射器等食品、物资存在积压现象。有些捐赠物资将过保质期,不及时处理会形成损失浪费。 上述问题,经审计指出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积极妥善的解决办法。 4.少数捐赠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如甘肃省接受的外地捐赠的旧衣物中,包括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内衣、衬衣等;四川省卫生厅接受的“过氧化氢消毒液”等38吨消毒杀菌药物属“三无”产品;汶川县接受的2000斤食品和德阳市接受的1800余件矿泉水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四川、甘肃灾区接受的帐篷中有15981顶存在配件不全或不配套问题,仅汶川县就有2667顶帐篷因此而无法使用,约占该县收到帐篷总数的20%。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正按审计建议,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解决。 5.有些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捐赠物资拨付与接受过程中出现丢失短少问题,如甘肃省抗震救灾物资天水转运站5月30日接受捐赠的6200张板材后,未作清点即送往陇南市,该市民政局实际仅收到1790张。二是接受捐赠救灾物资的统计口径不统一,如由于有关救灾主管部门、机构对救灾物资如何计量和估价未及时作出统一规定,导致同一类型的物资在统计中使用了不同的计量单位,以及部分捐赠物资只统计了数量而未作估价,影响了对这些物资的准确统计和科学合理分配、调拨和使用。三是部分捐赠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户存放,如四川省商务厅将商务部拨入的救灾资金3800万元存放在本单位经费账户等待安排。有关部门已根据审计建议采取了相关措施。 6.个别部门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有的直接拨付到在灾区的本系统单位用于救灾工作。有关部门已根据审计建议采取了相关规范措施。 7.审计发现河南省安阳县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在办理向灾区捐款过程中涉嫌以权谋私等8个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审计署6月12日公告了安阳工商联负责人涉嫌以权谋私的违法问题后,该负责人已被依法免除职务,有关部门正在对其立案调查。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核查结果将另行公告。 三、“特殊党费”审计情况 地震发生后,全国广大共产党员纷纷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截至6月12日,中央组织部接受的“特殊党费”已到账50.19亿元,拨付灾区12亿元,其中四川10亿元,甘肃和陕西各1亿元。审计的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门共接受“特殊党费”65.03亿元,其中:已上缴中央组织部43.81亿元,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机构上缴其上级主管单位党委组织部门2250.75万元,各地组织部门暂存待缴20.99亿元。 为加强“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收缴管理工作;设立了专用账户和接待处,接受全国各地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交纳的“特殊党费”;制定了《关于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并及时公开收缴、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也都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强和规范管理。目前审计中尚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资金存放和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有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正在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关于“特殊党费”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 四、审计建议 根据前一阶段审计情况,审计署建议: (一)应尽快建立汶川地震救灾款物全国信息公开网,对有关部门管理的救灾款物的筹集、拨付、分配、使用去向和结存状况上网公布,对所有捐赠人或单位的捐赠信息上网公布(捐赠人不愿公布的除外),对救灾物资需求等信息上网公布。 (二)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捐赠款物归口管理部门应尽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募集秩序,在主流媒体上公布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具有接受社会捐赠合法资质的团体、组织名单。同时应尽快理清已捐赠到账的定向和非定向捐赠资金的金额、定向捐赠资金的用向构成及其拨付地区的分布状况。 (三)财政、民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的统筹协调机制,细化受灾群众救助和安置政策,及时掌握灾区对救灾款物的实际需求,做到宏观上科学安排,微观上合理调配,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按重建进度来安排拨付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防止出现拨付过度集中、资金滞留和损失浪费,进一步提高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效益。 随着抗震救灾的中心工作逐渐转到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署将进一步调整和突出审计重点,及时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筹集、拨付、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继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救灾款物的分配和使用效益的审计,并继续实行审计情况定期公告制度,查出的重要问题随时向社会公布,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及其审计情况,予以监督。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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