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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四天毛方林共盗窃财物共计19388元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4:51 央视《法治在线》
解说:在这家商铺里,毛方林把放在货架上的25条香烟席卷一空。再加上受灾群众家中的现金、首饰、相机、手机等,在地震后的四天时间里,毛方林共盗窃财物共计19388元。16号清晨,当他骑着偷来的摩托车,驮着盗窃来的财物准备离开时被警方抓获。 在庭审中,毛方林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但他的辩护律师认为,毛方林是初犯,认罪态度好,所盗物品已全部追回,建议法庭从轻处理。 经过半个小时的休庭和议后,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同期:审判长 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已然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况下,被告人毛方林潜入灾区,窃取灾民的生产生活物资,其主观恶性造成社会危害严重,性质恶劣,依法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综上,现在我就代表什邡市人民法院口头宣判如下。全体起立。被告人毛方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本案审理到此结束,法警带被告人回看守所,闭庭 同期: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毛世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数额巨大的,应当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判处有期徒刑,我们四川执行的是七千到五万属于数额巨大,被告人毛方林盗窃的数额是一万九千余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判处有期徒刑,那么这次我们给予被告人毛方林七年零六个月的判处,应该说充分的体现从重从快的这个刑事政策 主持人:据了解,什邡市人民法院,已经将涉案的全部财物归还给了受灾群众。从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件审结,只用了18天,这既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维护灾区稳定、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对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也是一种有力的震慑。其实在这起案件审结后的第三天,四川省内第一起危害抗震救灾的抢劫案件也在帐篷法庭里开庭,我们的记者对这起案件也进行了记录。 记者赵学荣:现在是6月6号的早上9点钟,再过一会儿,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将在我身后的这间临时审判庭里,对钟某涉嫌抢劫一案进行审理。 解说:这间临时审判庭搭建在中江县人民法院的院子里,为了维护庭审秩序,法警在周围拉上了警戒线。 字幕:2008年6月6日 9:30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临时审判庭 现场:审判长:中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钟某到庭。 同期:公诉人 2008年5月19日晚22时许,被告人钟某受陈飞邀约,伙同林林等人在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五显庙巷内,采用持杀猪刀胁迫、暴力殴打的手段,对陈某某实施抢劫。(闪回) 解说:中江县位于此次地震的重灾区德阳境内,虽然县城之内损毁并不严重,但由于地处山区,部分乡镇却是损失惨重。5月19号,地震发生后的第七天,在防震棚里渡过了多日的人们,因为酷暑,有的陆续回到了家中换洗衣物。晚上十点左右,一次明显的余震突然袭来。 同期:受害人 小李 当时特别慌张往外跑,当时我们也特别紧张。 解说:小李说,虽然地震局已经预告了当晚有可能发生大规模余震的消息,但在大地摇晃的一刹那,人们还是流露出了难以遏制的惊慌,大家不约而同的从建筑物中逃出,大量的人群迅速向空旷地带涌去。小李和朋友也不由自主的加入了这支转移大军。而此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同期:受害人 小李 那几个娃都过来,过来十来个娃过来,过来追着我们小孩,问他要钱,我上去跟他解释,当时他蛮不讲理的,我说我们现在在地震当中都,哪有什么钱,当时他什么都不听,把我们小孩的打了两巴掌。 解说:见此情景,小李和朋友赶忙上前劝阻,然而这几个年轻人却没有任何收手的意思,并从随身携带的一个包中,掏出了两把尖刀。 同期:受害人 小李 有一把杀猪刀这么长,还有一把西瓜刀这么长,刀都是磨过的那种。 解说:劫匪们的暴行最终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愤怒,大家纷纷上前劝阻和斥责。 同期:受灾群众 他想浑水摸鱼,发国难财,趁着国家有难他来抢 愤恨嘛,表示愤恨嘛,把那些人抓起来。 应该是严惩不贷 解说:看到自己的行为引起了众怒,劫匪们立刻向街道内逃去。惊魂未定的小李于是赶紧报了警。 同期:四川省中江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黄耀辉 当然感到比较惊讶,因为在地震期间,城关派出所共分了11个巡逻组,巡逻组还加上我们政府的巡逻人员,每一组都是六人以上,不间断在城区各辖区巡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有不法分子对我们的居民进行抢劫 解说: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迅速调集了附近的几个巡逻小组向出事地点赶去, 同期:四川省中江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黄耀辉 当时由于惊吓过度,两名(受害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当时都已经瘫坐在地上哭泣,我们出勤民警立即对简要情况进行一个询问,得知嫌疑人刚逃离现场。迅速组织警力,对附近进行拉网式搜索排查 解说:在现场群众的积极帮助下,十分钟之后,民警发现了其中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钟某,并从他随身携带的包中,搜出刀具两把。获得了钟某参与抢劫的确凿证据后,中江县公检法机关立即启动了危害抗震救灾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 同期: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检察院 钟欣 我们有提前介入,事先固定了证据,在这种前提下,我们就快速起诉,仅用了一天时间,当天起诉到法院。 同期: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三荣 除了法定的期限,(法律文书)送达要10天以上,我们(受理后)11天就开庭,但是我们在处理刑事案子过程中,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的,不会出现案件因为快了有质量问题,或者程序上打了折扣的问题。 字幕:2008年6月6日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临时审判庭 解说: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出,钟某等人的行为完全是有预谋的趁火打劫,性质恶劣。 同期 公诉人 在抗震期间实施的抢劫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同期 辩护人 从主观上来说,他并不知道是实施抢劫 解说:那么钟某为什么会在抗震救灾期间抢劫灾民呢?钟某说,因为家中的房子在地震中受到了损坏,这些天过得很辛苦,他觉得即使是这个时候,也不能委屈了自己。 同期:被告人 钟某 就是比较累,挺长时间没上网了,出来上网就遇见他们了。 记者:他们跟你什么关系.钟某 :就是有一两个我认识,只是普通朋友。 解说:说是认识,其实连对方的真实姓名钟某都不清楚,只是一起在网上打过游戏而已。 同期:被告人 钟某 我也不知道他们,就给我把刀叫我拿上记者:那他们给你刀的时候,你觉得会是一个什么事情?钟某:我觉得一般都是打架,他们是社会混混,都喜欢是惹事,就只有打架而已。 解说:其实在接过刀的那一刻,钟某就很清楚,这把刀的真实用途了。 (被告人供述)陈飞虽然没有说做什么事,我当时想到是打架、吃钱之类的事。现在地震期间上通宵网的人多,好吃钱,所以没有问,并答应帮忙。 解说:对此,钟某的辩护人表示,钟某是受他人邀约、指使才参与抢劫,属从犯;并且因为受害人身上没钱,属于抢劫未遂;同时在作案时,未满十八岁,综合这些因素,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钟某未成年和抢劫未遂,检察机关表示认可,但他们认为钟某在抢劫中积极主动,不应认定为从犯。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合议之后,中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同期:审判长 请全体起立,被告人钟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同期: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三荣 按照刑法第263条,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那么本案钟某他是未成年人,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本案又是抢劫罪未遂,也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这两个情节,那么我们对他进行了量刑,判的是一年半有期徒刑,(平时)一般这类抢劫案子,我们是判六个月到一年,所以从这个方面,体现了在抗震救灾期间,发生的刑事案件,我们从重处罚的原则。 片花 解说词:5月30号,200名南京特警奉命来到了四川省绵竹市,协助城南、土门、孝德三个派出所开展工作,维护社会治安。他们刚刚到达驻地,孝德派出所就接到一起报案,一户受灾群众的两万元现金被盗。 同期 受害人:把钱放到了房子后面,第二天早上去拿嘛,发现被盗了。 解说:调查此案的南京特警知道,遭遇地震灾害之后,受灾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接近了极限,必须快速侦破此案,安抚他们手上的心灵。 同期 吉志生 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我们带着感情来到灾区来为群众服务,地震给他添上了灾难,那么我们从失窃或者钱的丢失,不能再给他加上人祸. 解说词:但是,孝德派出所的民警此时已经全警出动抗震救灾,无法抽出警力,南京特警特意抽调的两名民警一名曾经从事刑侦,另外一名从事社区工作。但是,他们刚刚到达异乡,对这里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根本就不熟悉,侦查破案的基础条件依然极为缺乏。 同期 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语言不通,地貌不熟。 解说词:就在这种条件之下,两名特警队员不停的走访摸排,终于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随后特警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了孝德派出所,办案民警将两万元钱归还给了失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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