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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三项措施保障救灾资金监管工作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3日17:0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3日电 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介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在谈到加强救灾资金监管问题时,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说,我想说的是,不管是财政部门拨付的救灾资金,还是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资金,说到底都是老百姓的钱。围绕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对每一项抗震救灾资金,有制度的按制度监督管理,没有制度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制定制度,并及时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监督机制。横向,配合监察部等四部委对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纵向,联合受灾地区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进行资金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跟踪问效。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主动跟踪问效,努力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跟踪问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现行制度的合理性、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检查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检查现行政策是否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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