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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物价监管措施有力确保市场稳定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2日15: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2日消息(记者李仁主 实习记者闫岩)记者今天(2日)从国务院纠风办获悉: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四川、重庆、湖北、陕西、甘肃等受灾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灾区价格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确保了市场物价控制在受灾前水平,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抗震救灾工作。 各受灾省市在全力抓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紧急启动了灾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对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全部实行免费通行;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积极组织货源供给。四川、湖北及时组织省内药品、钢材、水泥、食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召开告诫会,敦促企业稳定价格,防止出现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甘肃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流通进行适当补贴,对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济,为促进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受灾省市物价、工商、纠风等部门重点对粮食、猪肉、食用油、牛奶、成品油等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价格违规违法案件。截止到目前,四川省共查处药品经营公司串通涨价、个体经营户哄抬物价等违规违法案件126起;甘肃省陇南市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件,退还消费者3.3万元,罚款1.94万元,确保了灾区市场秩序良好、价格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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