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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子女死亡家庭可获再生育照顾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1日01:01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5月30日电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日前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学生伤亡有关善后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重点疏导遇难学生家长情绪 在汶川地震中,一些学校校舍发生垮塌,造成学生伤亡,给许多家庭造成极大不幸。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组织力量全力搜救失踪学生,全力救治受伤学生,尽最大可能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 对地震造成的孤儿,要切实做好安置和救助工作。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思想工作,重点疏导好遇难学生家长的情绪,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安抚,给予情感慰藉,尽可能帮助他们减轻心理创伤。 损毁校舍建筑须经科学鉴定 会议要求,要尽快组织力量对灾区所有学校建筑进行安全评估和鉴定,确保复课学生安全。发现危房必须立即停用;需要加固后才能使用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对损毁校舍建筑,要进行科学鉴定,收集、保存必要的资料和样本,为灾后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发现建筑设计和施工确属存在违法问题的,要依法查处。 子女死亡家庭可优先领养孤儿 会议特别提出,要对遇难学生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和帮助。地方政府对遇难学生家庭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其中生活困难的优先安排住处,提供生活补助。 同时,对有子女在震灾中死亡或伤残的家庭,给予再生育政策照顾,免费提供生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对其中有收养、领养地震孤儿意愿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优先安排。 此外,在灾区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定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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