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贪污倒卖救灾物资将从重从快惩处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7日10:01 新华网

  为维护四川省地震灾害地区的社会秩序,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昨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趁灾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地震灾害地区社会秩序的通告》,通告内容摘录如下:

  一、在地震灾害地区实施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编造、故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二)以囤积居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方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三)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哄抢公私财物的;(四)贪污、挪用、倒卖、截留、私分抗震救灾款物的;

  二、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拒不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或拒不如实交待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司法机关举报各种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28-86301176(省公宣 本网记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抗震救灾!义卖捐款1元起
•易趣热销诺基亚手机Top8
•1元抢拍~索尼T系超薄卡片机
•瑞丽风百搭长款T恤,暴显瘦
•39元抢今春惹眼的包包
•韩版公主款圆头美鞋30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