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战地医院建设意见发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05: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叶洲) 汶川地震发生后,由于灾区医疗机构严重受损,部分地区交通阻断,受伤群众得不到及时救治。为此,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制订了《汶川地震灾区战地医院和医疗点建设指导意见》,并于昨日发布。

  意见称,灾后医疗点和战地医院应建在伤员或受灾群众相对集中、次生灾害较少、靠近安全饮用水源、交通相对方便、利于后勤保障的空阔安全区域或被毁医院附近。战地医院规模应为床位50-100张,手术间3-5个。

  战地医院病人要有医务人员护送,科学选择转送时机、方式,确保转送途中安全。被转送伤病员应符合下列标准:经抢救生命体征相对平稳,需转送后方医院进一步治疗的;超出战地医院救治条件的;传染病人;战地医院医生认为需要转送后方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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