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新疆确认德汇国际广场1-2火灾事故责任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6日13:47 国际在线
2008年1月2日晚20时许,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突起大火,大火裹挟着浓烟弥漫在12层的高楼上。新华社记者 王菲 摄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6日电(记者李晓玲)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经过调查确认,发生重大火灾的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对”1·2”重大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消防部门还同时认定,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德汇国际广场总经理张献开,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钱金耐,对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调查结果显示,造成这次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前市场二期A段和B段之间的斜坡通道处违法设置临时摊位,占用消防车道,且经营拖把、扫把等可燃物,导致外来火源引发火灾条件形成。再加上火灾发生时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消防设备启动滞后,而值班保安在发现起火后报警不及时,致使火势蔓延扩大。 今年1月2日20时25分,新疆德汇实业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3名消防官兵在抢救被困民众时牺牲,过火面积约65000平方米。
【发表评论】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