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侵权企业索赔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07: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不对侵权企业索赔

  希望触动公众关注版权保护

  “我们这样做,目的很清楚,希望‘一石激起千层浪’,通过此事,促进公众形成尊重版权的观念。”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云南省的维权代表张晏珲告诉记者,国内的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云南从2007年开始试点,进展较为顺利,“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是有一些卡拉OK经营企业置之不理。”

  此次查处的两家经营企业,在昆明同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但我们对两家企业并不进行索赔,也不会追溯更多的罚款,关键是希望通过此事,引起人们对版权保护的关注。”张晏珲表示,“既然它们不愿意合法使用,我们就要求它们停止侵权——从行政处罚的角度,这可能是最轻的,但是应用到卡拉OK行业,比罚款还要更重。毕竟,一旦删除了歌曲,可能也就没法经营了。”

  张晏珲介绍,昆明市有200多家卡拉OK经营企业,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家缴纳了音像作品版权使用费,“下一步,如果有别的企业漠视权利人的权利,我们将继续投诉。”

  全国各地版权主管部门对打击卡拉OK侵权行为越来越重视,为卡拉OK版权收费的推进和权利人维权,创造了越来越趋于良好的外部环境。

  吕文举说,“我相信,类似的版权保护行动,以后会逐渐变成全国性的、非常普及的、常态的行政执法行为。云南只不过领先一步。”

  推动卡拉OK正版化

  对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意义重大

  据吕文举介绍,目前我国的正版化工程,从社会关注度和执法难度来讲,卡拉OK的正版化首屈一指。正版化行动的推进,除了版权主管机关的支持和相关版权人的努力,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是关键。一个国家的创意产业,核心就体现在版权上,“我们希望通过正版化工程,使大家都尊重创意、保护创意,使创意产品能有合理的回报。”吕文举说。

  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是从2007年1月1日开始的。“经过一年多的铺垫,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相当一部分卡拉OK经营商也与权利人达成了合作。”据吕文举介绍,钱柜KTV已向协会交纳了2007—2008年度1000多万元的版权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顾客有这样的疑虑,“正版化后费用由谁来承担,以后唱歌是不是会涨价?”

  吕文举表示,为了推进正版化行动的落实,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比如,对正版化的卡拉OK商家提供免费的新歌、正版曲库和渠道增值服务,以免除店家的法律风险,使其得到相应的售后服务,并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力争短期内做到“双赢”或“多赢”,使版权产业能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

  吕文举对云南省版权局的此次开创性执法行为,大加赞赏。“这对树立我们版权人的信心,促使大家加大创意文化产业投入,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立,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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