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开展检查活动的建议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7日12:18 北京政协网

  第 0626 号

  案由: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视察活动的建议

  内容:

  问题: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每一个普通劳动者都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法》,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之日起,就引起了不同方面的多种反响;并在开始实施前由误解、不理解等认识引出了部分企业的一些非正常举动,以图今后规避或部分规避法律约束。同时,有关部门应紧跟拟订发布的相关实施细则在《劳动合同法》发布半年多后仍迟迟未能出台,也为这部与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法律能否切实贯彻实施留下了疑问。

  分析:

  1.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直是影响我们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负面因素,也是我国“人情大于法理”旧有传统的突出表现,应在落实《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真正加以防止和克服。

  2.《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与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所有制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领域出现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密切相联的,属于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问题。因而,发现、暴露和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细则、措施也需有个过程。

  3.人大作为国家与地方法律制定和监督实施的立法机关,对确保各项法律的切实实施负有重要责任;人民政协作为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组织,同样有责任和义务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作出贡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初始阶段,有必要通过人大、政协的检查、视察、调研扩大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落实法律的各项规定;同时也可对这部法律实施细则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建议:

  1.年内市人大和政协可分别组织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视察和调查活动,方式和内容、对象可各有侧重。

  2.检查、视察和调查活动的重点对象,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与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应各占一定比例;内容可包括实施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建议两部分。

  3.通过检查、视察和调查活动,为我市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提供依据,同时也对今后不断完善相应地方法规提出建议。

  相关提案

  0179号《关于对北京市窗口行业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的建议》

  0386号《关于尽快检查<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构建和谐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建议》

  0813号《关于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采取措施,协调和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建议》

  1112号《关于提请市人大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建议》

  2021号《关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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