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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审议都是一次利益的博弈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7日10:48 中国新闻周刊
缺与失 不管是崔若鸿还是雷彩云, 都将这样的遗憾归于“第一次” 虽然对投标满怀期待,但崔若鸿还是有一些担心,他怕自己的“前卫”理论不能被专家组理解和接受。 在向太原市人大递交的草案说明书中,第二章第五条对于文化技能可以作为投资的解释并不充分,只有区区不到100字,从其中很难得出这一法律安排的内在必然性。第六条对于“有限保证责任公司”的阐述也有过于简单之嫌。 “如果能有一种现场的阐述,就可能部分弥补文字上的不足。”崔若鸿认为。但招标书上并没有“现场阐述”这样的安排,投标单位也没有接到这方面的通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招标办负责人孟凡正那儿得到的消息是:“招标方案里没有这一环节”。 他对这一安排做出的解释是:投标单位的草案说明书已经说得很清楚。 但崔若鸿认为,要在区区的几页纸上把一个创新理论说得很透彻显然不可能,因为“立法上的创新向来非常谨慎”。比如“有限保证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比如有关文化技能可以作为投资的理论,不仅突破了现有法律的规定,还颠覆了人们的传统认识。 “这是我们的主要创新,也是我们解决文化产业问题的立论之本,如果不被接受,基本上就宣告投标的失败。”崔若鸿坦言。 雷彩云本来也对现场阐述满怀期待,“我们还在想,是不是大家都坐在一起,各家说各家的,然后评委再评出来”,“毕竟文字不如你在那儿讲”,但“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不管是崔若鸿还是雷彩云,都将这样的遗憾归于“第一次”。崔若鸿说,“刚开始只能算是一种做法,还没有形成制度。” 崔若鸿还有另外一个担心,即如果自己中标,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自己草案的完整性。因为提交草案仅仅是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开始,草案最终要经过常委会三审,再加上一些必要的听证会、论证会,经过层层“过堂”后还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原样,“确实值得担心”。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经采访过受甘肃人大委托起草一份地方性法规的兰州理工大学副教授张有亮,他说,最终通过的版本与他最初的草案相比,已经“面目全非”。 这是因为,每一次的审议,包括论证,都是一次利益的博弈,主要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展开。“毕竟,一旦成了法律,白纸黑字。”一位受访的法律学者分析。 博弈,特别是那些发展已经非常成熟的产业,由于涉及的利益和主体都较多,争夺尤为激烈。傅建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太原市人大去年通过的《工商管理条例》,由于涉及的利益较多,“非常麻烦”。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主任赵雁萍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达了这样一种担心:这些经过反复博弈的草案,是否会在兜了个圈子后,“又回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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