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收费有无合法依据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8:16 法制日报

   疑问:收费有无合法依据

  “禁养犬仍在满街跑,这说明《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这样的声音。

  一位对《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产生过程较为熟悉的人士称,“这些声音背后的原因,与市民对新规定的质疑有着密切的关系。”

  记者了解到,在《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不久,某网站便发起状告郑州市养犬管理主管部门郑州市市政局的召集帖,帖中对新规定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提出质疑,一时应者数十人。

  发起者是一位律师。她称,郑州市市政局要求养狗者缴纳600元管理服务费没有合法依据。郑州市市政局的收费依据是《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每只犬第一年600元,以后每年200元。”

  这位律师认为,该规定与上位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郑州市市政局所依据的地方规定并无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的规定依据。”

  这位律师提起的诉状上很快签上了数十位宠物主的名字,送往法院,但最终却没有获得法院的受理。

  事实上,郑州市民对于禁养犬只品种、犬只高度等的争议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养拉布拉多犬多年的陈女士认为,《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狗的品种的划分非常不合理,烈性与否跟狗的个头没有必然的联系,有的大狗反而更温驯。此外,同一品种的狗雌雄个头都不同。

  “这种‘一刀切’的规定,让很多狗主人反感,所以宁愿自己偷偷养。”陈女士说。

  建议:消灭监管部门管理真空

  “一项法规既然出台了,就不能使它成为空的法规。”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认为,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所有大、中城市,都出台过养犬法规,有的实行全面禁养的办法,有的借收取3000元至5000元的高额办证费这一办法来限制养犬,但多种原因使过去的相关法规实施难度增大。

  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秦三宽认为,《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在规定中,只是强调了养狗的门槛高低问题,而忽视了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的管理执法部门没有明确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

  杨红朝认为,规范城市养狗,当务之急是依法消灭管理真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邀请动物专家和市民进行更广泛的论证,以制定出更切合实际的具体管理规定,才能把狗的问题管好。”

  本报郑州3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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