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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国富之后民也富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14:02 新世纪周刊
-周正平 过去5年,国家财政收入连续保持20%以上的增幅,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了5.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30.7%。如何用好增加的钱,为国民谋取更多的利益,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 日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在北京主办了以“新阶段的财税体制改革”为主题的改革形势分析会。来自不同 研究机构的3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指出,加快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是我国新阶段全面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应 充分认识到改革的迫切性,主动地、整体地、积极地推进。 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现代财税体制的基本框架,重塑和规范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大 大强化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也得到理顺,各级政府财力都有所增强,初步形成了财政 收入快速、稳定增长的机制,自1998年以来,我国年均税收增长率为经济增长率的1.7倍,财政收入增幅约为GDP增 幅的2倍。 但专家们认为,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以分税制、层级财政为特征的现行 财税体制,已显露了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形成了改革需求。 首先,现行财税体制造成了县、乡级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实力薄弱,基层政府拥有的财权和事权不对等。绝大多数基 层政府维持吃饭财政尚且困难,要它们为老百姓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太现实。 其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赖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当前的财税体制迫使各级政府都在培植自己的财源,以追求经济 高速增长作为施政主要目标,突出表现在地方各级政府热衷于开发土地,形成了典型的土地财政。 再者,中央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目标,是一个历史性转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前提是财政能 力均等化,因此,必然要求对现行的财税体制做出全面调整。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 变,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席改革形势分析会的专家们指出,温总理的有关阐述,明确了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 的两个基本目标——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与会专家认为,新时期财政体制改革应当围绕着基本目标,坚持财力和事权相匹配原则,坚持基本公共服务优先的原 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原则,针对层级财政的弊端,加快建立辖区财政责任机制,使每一级 财政都负有对本辖区范围内各级财政平衡的责任,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制基础。例如,省级政府在管理 本级财政的时候,也要关注县乡财政的平衡,如果省级政府把事权下移到县、乡,那么财力也要下移。当前,县乡政府的主要 责任之一是为农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建立辖区财政制度,才能使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得到基本的财力保障。 专家建议在辖区财政模式下,因地制宜推进省级以下财税体制改革。中央与省级财政间实行分税制,可以增强中央的 政治控制力和财政控制力,有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但省以下的财力划分应该多样化,不必苛求一致 ,有条件的可以分税,没条件的可以不分税。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味着政府在两个方面需要重新定位:一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定 位,要把政府最基本的职能范围界定在具有公共风险的领域,果断地从一些不该介入的领域退出;二是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的重 新定位,树立起公众是委托人、政府是受托人的新观念,把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交还给社会公众。深化公共产权 收入制度改革,建立全口径的财政预算制度,建立编制、执行、监督相制衡的预算管理体制,并加快审议出台《预算法》,将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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