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有的企业是硬着头皮捐款的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15:07 新华网
有的企业是硬着头皮捐款的 针对外界认为赈灾晚会可能有摊派一说,湘潭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李中华澄清说,“赈灾晚会不存在政府摊派问题,市政府只是发出了捐款倡议书。” 不过,有个别企业坦承,在捐款前,有政府领导打电话给他们“做工作”,“政府领导出面,不能不给面子。甚至有的企业效益并不是太好,是硬着头皮捐款的。” 湘潭一家企业的部门领导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的企业也捐款了,他是在晚会现场才知道这件事,之前单位没有开会研究过,因为捐款数额不小,企业内部有不少非议。 对此现象,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云良分析说,企业董事长如果决定大额捐款,需经企业股东大会讨论。在企业中,股东大会拥有决策权,而董事会拥有执行权。如果企业法人执意坚持,个人签字也可生效,但是企业法人必须承担个人责任风险。 “这些现象均反映出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还不成熟。”长沙市政协副主席、湖南省慈善总会理事周秋光说。周秋光称,在1993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还将慈善事业定义为“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 周秋光介绍,进入21世纪后,中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但由于中国很多慈善企业都是官办体制,操作不透明,善款的使用也常是不清不白,这导致很多人都不愿意捐款。 针对煽情色彩浓厚的晚会募捐以及按捐款多少依次排座的现象,周秋光认为是“不理性”的表现,“慈善不单纯是看谁给的钱多。”周秋光认为,社会对“慈善榜”之类的追捧,反映的是国人对“慈善”理解的偏差。 “慈善是无私的帮助和有尊严的受助,真正的慈善是不应求回报,不求名利的。”周说。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认为,企业与慈善总会签订的承诺书,相当于一份合同,“而企业在电视机前举牌行为,实际上也构成了合同。”罗秋林表示,企业必须按法律规定履行承诺,付清余款,否则慈善总会可以将其告上法庭。 几家欠款企业因此陷入了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 面临法律空白 在周秋光看来,湘潭企业“捐款秀”事件,是一次“中国式”赈灾,引发了一场“中国式”的政企冲突。而事件彰显的,是中国慈善事业的死结---法律的空缺和政府的不放权。 “中国大部分慈善机构都有官方背景,负责人由官方指派。”周秋光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各地民政局下面的慈善总会,虽然名义上为民间组织,但实际是却是半官方组织。 而央视做过的“公众最感兴趣慈善问题调查”显示:公众最关心的是捐款的最终流向。 “政府迟迟不放权,主要是怕有人借慈善之名乱搞,可是只要相关法律一出台,这些都不是大问题。”周秋光说。 周所指的是2006年曾进入国务院立法项目的《慈善事业促进法》,这部仍在热议中的法律可能会对“慈善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捐赠资金管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在周秋光看来,这部法律对企业同样有着积极的意义,“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企业在慈善事业中处于尴尬的地位。经常受到政府的摊派。其实中国的企业不容易。企业如果有钱,那么应该为慈善事业做贡献。但企业若是自身都难保,那么它不愿募捐是合情合理的。” “为了救灾而让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慈善。”周秋光说。 在他看来,政府与企业间“是捐1000万还是500万”一类的讨价还价以及开“空头支票”的事件,届时将不会发生。 据了解,一些企业上演“捐赠秀”的情况也在2008年的两会上引起了代表和委员们的注意。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为此提出了《规范社会公益募捐制度》的提案。 张近东指出,除了慈善捐款总额低,目前中国社会募捐还存在多头募捐、违法募捐、强制摊派或变相摊派等现象,“政府应该加快完善社会募捐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激励机制。”(记者陈安庆)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发表评论】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