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重塑诚信需要通过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09:05 新华网

  捐赠“秀”、假广告——破除和谐之坎需有诚信之钥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抗击冰雪灾害赈灾接受办公室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共接受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有的企业在捐赠的幌子下上演一场商业伦理缺失的闹剧,他们看中的是公众对于救灾的高度关注,他们承诺捐赠是假,借灾出名是真。

  “无论是部分无良企业导演的这场令人鄙视的捐赠‘秀’,还是在目前我们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诸如虚假广告盛行、个人和企业赖账增多、欺诈骗销不少的现状,都表明了一个事实:当前我们确实存在着诚信缺失导致的信用危机。”全国人大代表赵发所评价说,“重塑诚信,已经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有评论指出,目前我国民众对他人的信任意识正在受到考验。在现实的生活中,制假售假、坑蒙拐骗、欺诈等等,一些有损诚信原则的事件正在不断上演。最直接的体现,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事事小心谨慎。

  “我们现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失去诚信,经济不能持续发展,国民也不可能富强。而一个缺乏诚信意识的民族,也绝不可能在世界民族之林占有一席之地。”全国政协委员吕建中说。

  代表委员们认为,重塑诚信,不仅需要通过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文明社会风尚来实现,更需要建立奖励守信用、惩戒失信的制度。

  “我们目前依然还没有完整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重塑诚信,必须要加大对失信者的法律制裁力度,遏制一些失信者获利、守信者受损的怪现象的发生。”吕建中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指出:“重建信用体系将会使交易活动正常化,使一些违背信用体制的行为和个人受到抵制,使人们在投资和消费中,变得更有信心,同时也将极大地维护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自私冷漠、缺乏责任感——慈善之钥可凝聚和谐之光

  代表委员们指出,要构建和谐社会,还特别需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弥补各种正式制度安排的缺漏,同时还具备软性的维系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功能,以及调和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或对抗,进而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社会公德的功能。

  “在我国,先富起来群体中的一些人员在社会责任与社会形象方面不尽如人意。在这方面,简单地表述为中国人有仇富心理,我认为是不全面的。因此,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是普通民众需要,更是先富起来群体的需要。”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说。

  “慈善在我国发展缓慢,除了需要解决好富裕人群的缺乏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扭转过度追求个人享受的价值观外,我们也需要在制度上和社会氛围上来保障慈善的健康发展。”买世蕊建议,“首先要倡导爱心观念和正确的财富观,形成良好的捐赠文化氛围。让捐赠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唤醒富人们的社会责任感,让济贫捐赠成为一种自愿选择。”

  “我们要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尤其是在税收方面建立鼓励引导机制。”全国人大代表熊维政说,比如在美国,当善款的数额超过应缴税收的10%,可以减免10%的税款;在中国,这个比例只有3%,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并未落实。

  熊维政建议有关部门还应及早出台政策,对慈善机构强化财务监督,杜绝慈善资金滥用和腐败行为,提高善款使用的透明度,树立慈善机构的良好形象,“让富翁和百姓都能对基金会形成起码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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