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10:44 《小康》杂志

  “全社会必须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必须加大力度从制度上预防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达到治本的目的。”人大代表、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

  依靠立法,推进预防工作

  陈云龙介绍说,2002年初,浙江省检察院开始建立预防专门机构以来,就一直致力于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制化进程。从2002年2月28日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浙江省第一部《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开始,全省有16个市、县(市、区)先后制定、颁布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法制化奠定了实践基础。

  2006年开始,浙江省检察院先后配合省人大内司委赴湖北、湖南、黑龙江、吉林等地就地方立法问题进行了考察。根据2006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同年3月,省检察院在前两年的调研、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借鉴2005年1月13日《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立法体例,结合该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践经验,受省人大内司委委托代拟了《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建议稿)》及草案说明,并积极参与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的预防立法调研、意见征集和修改工作。该《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多次研究、修改后,于2006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该《条例》实施一年来,浙江检察机关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始依法担负起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导、监督的职责。目前,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展顺利,社会各界反响好。

  联合相关部门 重点预防

  “五大百亿”工程是2003—2007年浙江省重点建设的重中之重,共有60个单项或捆打项目,投资总额达4281亿元。陈云龙介绍说,为了将“五大百亿”工程打造成“廉洁工程”,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检察院就联合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在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的意见》,在“五大百亿”工程建设中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至今这一预防机制已取得明显的效果,在“五大百亿”工程在累计完成投资3771亿元的同时,涉及职务犯罪的仅为4个项目中的8个人,占同期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1.4%,实现了“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安全、干部队伍安全”的预防要求,有效地遏制了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以杭州湾跨海大桥、浙能兰溪电厂、宁海国华电厂、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等为典型的一批“五大百亿”建设项目,不仅有效地实践了“工程建设好,干部一个都不倒”的预防要求,而且为建筑产值连续5年全国第一的发展作出了努力。浙江省委领导专门批示:浙江省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在“五大百亿”工程中开展的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为综合运用法律、纪律、政策和行政管理手段预防职务违法违纪提供了新鲜经验。浙江省检察院在去年8月14日浙江省委召开的“全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还作了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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