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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突击审讯 案情逐渐明朗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15:23 法制与新闻
中南合作 疑犯归案 经公安部禁毒局的努力和协调,2006年9月6日,南非警方派人来到杭州,与“666”专案组交流了案件侦办情况,并向浙江警方提供了藏匿毒品的木质门样本以及毒品样本。后经检验,毒品样本确定就是安眠酮。 有了这份关键的证据,抓捕行动的最后障碍扫除了,专案组认为抓捕的时机基本成熟。 10月底,专案组兵分四路开展抓捕行动:湖南组分赴长沙、衡阳、邵阳,抓捕此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江;珠海组负责抓捕在珠海打工的曾建华、蒲魁;义乌组则紧盯许志琨;深圳组则监控此案中负责报关事宜的有关人员。 指令下达后,专案组成员秘密奔赴各地,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很快便掌控了各自的目标,一张横跨浙、湘、粤三省,涉及7个城市的抓捕大网悄然张开。 11月3日,吴江回到了老家衡阳。他刚一踏上家乡的土地,专案组人员就悄悄地盯上了他,并一直尾随他回到位于车江镇的家中。当天中午,正当吴江在家中吃午饭时,专案组人员如神兵天降,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吴江还没回过神来就落网了。 同时,在珠海警方的协助下,海关缉私警察在蒲魁的租住房附近将其抓获;随后,又在珠海某小区内将躲在出租房屋内呼呼大睡的曾建华抓获。 同一天,义乌组在义乌市区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许志琨捉拿归案。 抓捕任务不仅圆满完成,而且还有意外的收获。湖南组在抓获主犯吴江后,在吴江妻子的老家发现了一处堆放着许多制毒工具的制毒窝点。 随后,专案组人员还在邵阳曾建华家的邻居处,找到了内有暗格的白色木质门40余扇,其结构、大小与南非警方提供的木质门样本完全一致,只是里面未存放毒品。后经犯罪嫌疑人交代,这批木质门正是3月份出口至南非的木质门中的剩余部分,由义乌运回湖南存放。 突击审讯 案情渐明 通过对4名涉案嫌疑人的突击审讯,4名嫌疑人交代了作案的经过,由此,这起跨国走私毒品案的境内运输“路线图”清晰显现。 2006年春节后,境外毒枭“车哥”等人找到在珠海打工的吴江,要他立即前往义乌,称有一批毒品准备贩运出境,让他负责毒品的分装和藏匿。随后,吴江叫上了曾建华、许志琨、蒲魁3人,接收了发运到义乌的毒品安眠酮和特制木门,并租用义乌某小区出租房,对这批毒品进行包装藏匿。 这些特制木门中设有抽屉状的夹层,夹层又被划分为12个暗格。吴江等人将安眠酮每1000片装进一个塑料袋中,每一个暗格内放进一袋安眠酮,总共“改装”了203扇门,藏匿了共约240余万片毒品安眠酮。 为掩人耳目,吴江还请人在义乌现做了一批同样大小的实心木质门,与装有毒品的门混在一起,总共330扇,凑成一个集装箱后,于3月29日按照该毒枭的指示,联系并委托报关公司以木质门的名义将货物申报出口至南非。 严格把关 检方公诉 2007年3月7日,侦查终结后,专案组将该案移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且涉及到境外取证问题,公诉机关在全面审查后,提出了补侦建议。 经过专案组的两次补充侦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9月27日对该毒品走私案依法提起公诉。检方审查查明后,指控:被告人吴江、曾建华、许志琨、蒲魁明知是毒品,仍积极包装,将3800余千克毒品安眠酮藏匿于203扇木门中用于出口,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走私毒品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安眠酮(又称甲喹酮),是一种新型毒品,它通过酒精增强作用,是一种可引起幻觉的代用药。人在吸食安眠酮后,会产生打瞌睡、走路摇晃等症状,因此被食用者称为“忽悠悠”。小剂量服用安眠酮会使服用者从消沉进入极端神经质和兴奋状态。安眠酮最小致死量为2—10克。 据检察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500克安眠酮可以换算成1克海洛因,而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海洛因50克以上,即可判处有期徒刑15年或者无期徒刑至死刑。本案安眠酮3800余千克相当于海洛因2500余克。 10月9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争论的焦点是4名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安眠酮是毒品的问题,公诉机关根据相关的物证、各被告人的多次供述,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被告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的辩解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法庭审理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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