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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三下云南三上郯城侦破全案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14:55 法制与新闻
三下云南、三上郯城侦破全案 6月26日,就在解救婴儿小分队民警奔赴郯城县的同时,另一路民警在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刘金鸣带领下,乘上南下列车再赴云南省,抓捕丁发昌的“供货商”郭强等数名犯罪嫌疑人。 南京西至昆明的K155次列车穿越7省,6月29日深夜11时许,在异常闷热的车厢内呆了52小时的8名小分队成员迈着肿胀的双腿下了列车,顾不上喘口气就又上了长途大客车,连夜赶到了距离昆明市400公里外的元阳县城。元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高荣起闻讯后也连夜从外地赶回县公安局。 6月30日上午,小分队召开了抓捕会议,根据嫌疑人的轻重缓急,结合当地的地理位置,决定抓捕行动“先易后难”,首先从“黄老倌”入手。 据了解,“黄老倌”今年4月狠心地将自己亲弟弟的两个双胞胎男婴卖给了丁发昌,给了弟弟1500元,自己得了赃款10500元。此人经常在蔓耗镇附近活动,蔓耗镇是元阳、蒙自、金平、屏边等4个县管辖的交界地,离越南口岸地河口仅40公里,治安环境极其复杂,无国籍流动人口多达2万余人。要想在此地“捞”到“黄老倌”困难很大。高荣起大队长遂带领小分队成员赶到蔓耗镇派出所请求支持,一张无形大网迅速张开。因“黄老倌”在蔓耗镇长年做小生意,长相又特别(一只眼睛残疾),认识他的人较多,小分队摸排9小时后将其抓获。 抓捕嫌疑人郭强的过程颇费周折。据丁发昌供述,一个叫“郭强”(音译)的人曾卖过女婴给他,具体情况不清楚。队员们立即在个旧市人口信息网查询,但没有发现符合条件的,转而查询有前科劣迹的信息库,只有一位在2001年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的个旧市“郭强”,但身高明显不符。为了保险起见,队员们将此“郭强”照片发回公安处,组织丁发昌等人辨认但被否定了,抓捕行动一度陷入僵局。 队员们认为,郭强既然要贩卖婴儿,一定会在外游荡寻找“目标”,所以接触和认识的人肯定也多。经过5天的昼夜工作,小分队了解到一个文山州的郭强在蔓耗镇某麻将馆出现,刑警小队立即会同当地刑警出击,在夜色掩护下将其擒获。 经突审,“郭强”供出是一个住在黄草坝叫李国壮的中年男子将女婴卖给他的。小分队随后将李国壮在其家中抓获。 根据丁发昌的供述,目前仅剩下“小白”仍未归案。“小白”分别在2006年8月、今年3月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外孙女卖给丁发昌,共得赃款1.2万元。前段时间,他为了逃避计划生育,从老家迁出来搬到深山坳里居住。 7月9日清晨6时许,正在半山腰耕作的“小白”看到抓捕队员的身影,心里发虚,逃跑了。等民警们翻过山梁赶到时,地上只剩下锄头、水壶和仍冒着烟的水烟筒。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小分队在此处不做停留,迅速撤离,3天后的深夜,他们将“小白”抓获。至此,丁发昌的“供货商”悉数归案。 7月21日,刘金鸣第三次带领12名民警奔赴云南,经过半个月的艰苦奋战,又将刀秀芬的10名“供货商”抓获归案。至此,“5·25”贩婴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除个别人外,基本被警方抓获。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远赴云南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李建民又先后3次带人北上山东省郯城县、济宁市等地,成功解救出20余名被贩婴儿,使被解救婴儿总数达到40名。 就在抓捕和解救行动不断取得新突破之际,警方经过不间断的突审,攻破了主要犯罪嫌疑人郎春燕和刀秀芬等人心理防线,他们又陆继交代出30余名被贩婴儿的去向,使“5·25”贩婴案涉及的婴儿总数达到60名以上。针对这一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上海铁路公安局要求,“一查到底,一定要把所有被贩婴儿的情况查清,全力解救”。根据要求,南京铁路警方又抽调数十名民警充实专案组力量,表示一定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将被贩婴儿全部解救。 遏制贩婴丑恶社会现象 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破坏社会和谐发展的犯罪活动,它不但给被拐儿童的亲生父母和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也给收买者的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那么,为什么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却屡打不绝呢?究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封建迷信思想为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改革开放数十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有一些家庭重男轻女等封建迷信思想仍十分严重。为达到继承“香火”和养儿防老的目的,一些人置法律于不顾,找到人贩子向他们提出收买儿童的要求,这就为人贩子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二是高额利润诱使人贩子铤而走险。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拐卖一小孩可获利200元到500元,再次转手倒卖可获利2000元至3000元。此次解救回来的几名男婴中,最后转手的人贩子赚了1万多元。拐卖儿童虽然风险大,但“成本低”,获利大,这就使得一些见利忘义的人甘冒触犯法律的风险而为之。三是收买者成为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盲点。根据现行法律,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处罚较少,只要收买者不妨碍司法机关执法,其被处罚的可能或程度都会相应地减少或减轻。从这一现状看,打拐针对的只是人贩子及其团伙,而收买者却成了打拐的盲点。正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才造成了“买方市场”需求的旺盛。四是被拐儿童“合法化”成了拐卖儿童的“助推器”。据调查,一个孩子被买回来后,他要在当地生活、上学和就业,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这名被买来的小孩要有户口,而完成这个环节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购买假出生证明的方式给孩子报户口;只要有出生医学证明又能从有关部门弄到一张独子身份证明,孩子就能顺利落户成为合法人口。二是通过民政部门以收养的名义办理户口,只要从当地医院开一张无生育能力的证明,然后到计生部门开一张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再通过民政部门对外公示,最后以无主弃婴的方式办理领养手续。由于被拐儿童的户口“合法化”,给打拐和解救被拐儿童造成了很大的难度。此外,父母监护不力也致使人贩子有可乘之机。 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决不仅仅是哪一个方面的事情,而是要齐抓共管。公安机关应进一步研究人贩子及其团伙在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中的特点和方式方法,加大打击的力度,并对收买者依法给予严惩,以消除“买方市场”;有关部门须依法办事,严把落户关,决不为收买者开绿灯;父母应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照管好自己的孩子;各级政府应为那些因生活贫困而无力照顾孩子的家庭,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分忧解愁,帮助他们的孩子入托入学;电视、广播等新闻宣传媒体要加强对打拐的宣传,教育大家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总之,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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