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09:15 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信息联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会 议指出,目前,生猪生产正在恢复增长,粮食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增加,国家粮食库存充裕,主要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 完全能够保证市场供应。

  会议要求,春节前,要对粮、油、肉、液化气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组织专项检查,规范价格行为 ,保障市场供应。

  会议强调,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 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

  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确因成本上升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会议强调,根据价格法的规定,近期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 价申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 行监测,加强价格和成本调查,促使企业合理定价,并注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将加大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一些地方出现少数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现象;有的企业故意散布涨价信息 ,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物价上涨。会议作出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将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 著上涨时,经营者报告价格变动理由的程序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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