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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世塔案”雪藏之谜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14:30 法律与生活
本刊记者/孙欣 这起国内案值最高、涉案人员最多、涉及省市最广的特大彩票诈骗案,至今所知者甚少。是谁雪藏了它? 11月27日,甘肃省嘉峪关一位彩民得到1.02亿元,创下我国彩票有史以来单人中奖的最高纪录。但随着中奖 消息的公布,网友对双色球开奖真实性的质疑也随之而来。有网友说,既然有2004年的宝马案,当然就会有2007年的 双色球案。 西安宝马案成为彩票行业无法抹平的伤痕。 然而,更多的人不知道,早在西安宝马案爆发前一年,就已经发生了一起惊世骇俗的彩票作弊案。尽管这起案件涉案 金额远远高于西安宝马案,被称为迄今为止“国内案值最高、涉案人员最多、涉及省市最广的特大彩票诈骗案”,可是因为种 种原因这起案件至今也是所知者甚少。近日,在与当年主要涉案人员的辩护律师的一起偶然的交谈中,记者发现了当年这个案 件被雪藏的冰山一角。 这个案件就是发生在2003年深圳的“彩世塔案”。 维护国家公信力 所谓“彩世塔案”,是指深圳市彩世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承销彩票过程中作弊,摸回5806万元奖金的案件。 该案判决书显示:2001年12月到2002年11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彩世塔”公司利用承销彩票之机, 先后在广东、浙江、上海、甘肃等省市的17个城市作弊20起。从2002年11月,彩世塔案发江苏扬州,至2003年 3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一审判决,再到宝马案发后“彩世塔案”才被媒体零星曝光,过去了 数年时间。在这期间,广大彩民对此案一无所知。 “彩世塔”公司董事长张世鹏的代理律师韩嘉毅透露,不只是司法机关没有任何透露,他们这起案件的多名被告人的 20多名辩护人尽管互不相识,可在当时,也不约而同选择了沉默。因为“责任”,这个责任就是“维护国家公信力”。 “国家的公信力毁了,中国的即开型彩票市场也毁了”,扬州市体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当时说。据说,当时因为作 弊案几乎没有被发现过,彩民们对即开型彩票还是相当踊跃,这给国家的福利事业带来很大的推动。 有知情人士曾向媒体透露,在当时,由于政策导向等原因,决定了这些承销公司如果不采用作弊的方式弥补亏空,都 无法生存。 这要从我国彩票的发展说起。2000年4月1日,财政部下发文件取消彩票实物设奖,实行现金设奖。实物设奖方 式的取消,尤其是电脑彩票的开通,即开型彩票唱主角的局面逐渐让位给电脑彩票。在即开型彩票似乎走向穷途末路之时,彩 票承销商遭到了另一个“雪上加霜”的打击。2002年,国家将即开型彩票发行成本从原来的20%降为15%,从此,发 行彩票有了“亏本”的现象。 根据国家规定,彩票发行的50%用于返奖,35%为公益金,15%为发行费用。扣除3%的彩票印刷费,还剩下 12%。其中,省市两级彩票中心各留1%。承销商一般可得彩票销售额的8%到10%,或者更低,然而他们也要承担彩票 发行的所有费用和经济风险。 2002年8月9日到14日,“彩世塔”在甘肃兰州市销售福利彩票,并于8月16日到18日,在甘肃白银市销 售福利彩票。“彩世塔”在这两次销售活动中,通过作弊,共摸中55万元大奖,但最后还是亏损15万元。 调查发现,如果不计算作弊产生的大奖收入,“彩世塔”从深圳开始到扬州案发,将累计亏损1500万元左右。其 中兰州、白银两地亏损15万元左右,绍兴亏损近200万元。 2002年,“彩世塔”在南京承销彩票时,因为销售太差而没有操作大奖,“如果我们自己再把大奖弄回来,等于 自己拿自己的钱,还要缴20%的税收”。 “到案发时,侦查人员采用各种手段查到的包括张世鹏夫妇的个人财产、‘彩世塔’的剩余资产共有2000多万元 ,而实际上,当初张世鹏夫妇在投资成立‘彩世塔’公司前共有资产5000多万元,你说他是赔了还是赚了?”“有没有这 样的骗子是只骗过程,而不看最后的结果。不停地骗来钱,又把骗来的钱用于经营,自己的钱越来越少!”韩律师这样反问记 者。 韩律师回忆当初会见被关在扬州市邗江区看守所的张世鹏时,他一口咬定自己没有犯罪目的,因为自己没有盈利,而 且“公司从彩票市场获得的利益部分都投回彩票市场去了,是为了彩票事业的发展。” 定性之难 直到判决,张世鹏都不承认自己是犯罪,而仅仅是违规,因为“我们这种行为骗的只是中奖机会,就像证券法颁布以 前的股票市场,极不规范,如庄家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只被定性为违规操作”。他后来透露,当时自己反复交代手下,“违规 的事可以做,但别违法,别太贪”。 因为认为自己仅仅是违规,在妻子裴秀萍先被公安机关带走后,张世鹏还到处找人,后来找到江苏省公安厅陈处长要 人,结果“自投罗网”。 定性,也是让司法机关一直为难的原因。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以诈骗罪对本案定性,而法院在采纳律师本案不符合诈 骗罪的条件后,却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判决。与该案非常相似的西安宝马案,被告人被定的罪名是诈骗罪。 当时北京一些法律界名家也就这个案件定性进行过讨论,最终认为该案是舞弊行为,此行为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他们 认为该行为侵犯的是彩票的发行、销售的管理秩序,是一定范围内彩民的权利,因此行政处罚和民事处理解决更妥当。 张世鹏的家人也给相关机关写信,阐述自己的观点,认为“彩世塔”的行为就像找人当“托”,只能算舞弊。对彩票 管理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只有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管理办法,由于令出多头,客观上造成了彩票管理制度的相 对混乱,导致彩票发行销售和违规事件屡禁不止。 因为这些在定性上的争论,司法机关选择了沉默。 张世鹏的“才能”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张世鹏的个人能力使 “彩世塔”公司在福彩业具有了举足轻重的位置。韩律师认为。 在法庭上,同是被告人的张秋海甚至还为张世鹏争辩说:“他不应该站在被告席上,而应该是站在领奖台上,他对中 国的彩票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据说,张世鹏虽然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不修边幅,却是一个极聪明的人。 张世鹏1988年大学毕业后从商。他说自己在老家河北滦南县百货大楼做服装生意时,“一年辛辛苦苦、受冻挨饿 挣了10万块钱”。1991年夏天,张世鹏被百货大楼经理叫去做有奖销售变相彩票的现场主持人。十几天竟然赚了20多 万元,张“都想抱着钱哭”。他由此“看破了有奖销售的秘诀”,卖掉了服装柜台,头也不回地走上彩票之路,两年就成了百 万富翁,坐上了夏利车。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并实施,有奖销售的变相彩票被勒令禁止。因此, 1994年,张走上协助政府发行彩票的道路。张世鹏利用有奖销售的经验,很快摸索了一套“彩票大奖组”的营销模式,并 藉此由河北转战河南。1994年,张在河南郑州创造了两天销售彩票1000万元的全国纪录。河南福利彩票年销量从19 94年的5000万元,跃升至1995年4.2亿元。1996年年初,张有了千万身家。这一年,张激流勇退,退出彩票 业,全家移居深圳。在深圳,张每天到股票大户室炒股,不久感到生活乏味,遂于一年后重出江湖。 1998年10月,张在广州的花都市、芳村区搞“四点联销”,5天销售9000万元,在国内引起极大的轰动, 并使芳村这个10年彩票销售总量不足400万元的区,一次销售彩票7400万元。 紧接着,张组织广州番禺“两点联销”活动,3天销售彩票1.1亿元,使中国彩票史上从此有了“亿元巨奖组”这 个名词。 1999年1月,在广州天河,单点5天销售彩票9200万元,至今保持全国实物设奖单点销售纪录。同月,张在 宁波无偿协助政府“两点联销,现金设奖”,2天销售彩票5000万元,在业内传为佳话。 2000年6月,张世鹏在深圳成立了深圳彩世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深圳的标志性建筑——地王大厦51层 。“彩世塔”的成立,被张称为“超越性”之举。 “我视彩世塔比我的生命还重要”,在张世鹏构想中,“彩世塔”将是中国彩票业的第一品牌。他后来在法庭上说“ 彩世塔”“在业内名声是最好的,财政部对我们公司的贡献也是认可的,我们公司在即开型彩票业中规模、业绩是最好的”。 他多次强调,自己十余年的彩票生涯,为国家销售了十余亿的彩票,贡献了数亿的公益金和上千万元的税金。 “他人缘极好,尤其与彩票管理部门”,韩律师认为,不是张的这种外交才能,公司也不可能成为当时彩票业的领头 者。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张交代自己的亲友为自己活动时可以去找福彩某部门的某某,因为“凭我们的关系,他一定会答应” 。 对部下,他深谙安抚之道。在得知亲友为自己请了北京的大律师后,他特意在会见时交代律师,“让我家里不要光顾 我们一家人(当时他妻子、大舅子都已被关押),对公司的其他涉案人员希望也能提供法律范围的帮助,比如聘请律师”。 后来在法庭上,他又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说“责任都是我的,与其他人无关”,此话一出,台下唏嘘不断。 凭着这般厉害的“人际关系”手腕,张在有关管理部门的人脉兴旺可想而知。 深圳市福彩中心市场部一职员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彩票承销公司需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前提下经招标确定。但很多 时候,所谓“单位推荐”,其实就是个别领导推荐,在他的印象中,“彩世塔”公司“正是如此(获得承销资格的)”。至结 案查证的事实,并没有“彩世塔”曾以不当手段获得承销权的证据。但业内人士均称,要获得承销权,除实力之外,仍有其他 因素。 有媒体暗指可能与彩世塔相关的案件有两个:一是与彩世塔合作期间的深圳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已于2004年年初 被判刑;二是当时的深圳市福彩中心某负责人,“跟着黄亦辉栽进去了”。两人的共同罪名有收受贿赂,但其间没有提到是否 收受了彩票公司的贿赂。除此之外,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中黄亦辉涉此罪名的财产高达3500万元。 在被揭穿以后可以发现,“彩世塔”的作弊手段比较原始,只要监管部门履职严格,即很难得手。有一次一个彩民抓 到大奖后接受电视台的采访时称,自己抓到大奖的窍门就是去摸最角落的球。这样的话着实吓倒了“彩世塔”的几个高层,他 们以为“自己的作弊方法被识破了”。 承销商和各地彩票发行机构的合作均是受当地政府的监督的,且国家为彩票发行规定的详细的程序,何以在17个城 市,彩世塔均没有被监管部门识破呢? 对此,扬州市体育局的一位领导明确表示:“我们并没有参与张世鹏的作弊行为,也没有从中获利,这是公安部门已 经调查过的事情,但在其中的监管责任是有的。而且,张涉案17个城市的彩票发行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在深圳举行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时,曾在市福彩中心担任相关领导的一位人士回忆说,当时他们和公证处都是被“ 蒙在鼓里”,根本就没有想到其中有骗局。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期间,由“彩世塔”安排的并摸中50万元大奖的 就有36人。仅这次,他们摸回的大奖奖金就高达1800万元。 “彩世塔案”办案检察官认为,“彩世塔”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主要是彩票发行部门对彩票销售疏于监管,甚至放 任自流,为承销商操纵开奖、欺诈彩民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另外,彩票销售现场虽有公证机关临场监督,但并没有起到应有的 监督作用。 2004年3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一审判决:“彩世塔”公司董事长张世鹏被判处 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500万元;财务总监裴秀萍(张世鹏之妻)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 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他8名涉案人员被判处11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5名涉案人员被判单处 罚金。 “彩世塔”公司非法所得4448.8万元(5806万元大奖奖金,扣除上缴税金1161.1万元和购买彩票的 196万元费用后所余部分)被如数没收。 辩护律师、当事人家属、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也许出于当事人的利益的考虑、也许出于社会责任、也许考虑了更多的 个人风险,有意或无意没有发出声音。可是为这样一个关乎所有彩民利益的重大事件保密,造成的结果是什么?“彩世塔案” 一年后,“双色球事件”和“宝马彩票案”相继发生。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丁锋透露,首部《彩票管理条例》已经提上国务院议事日程,并 有望于2008年出台。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2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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