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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禁猪令看“政策旁观者必定是受伤者”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14:37 观察与思考
在这个直接关系到广大养猪户切身利益的政策面前,为什么他们却成了若无其事的旁观者? -山东潍坊 马廷刚 据12月5日的CCTV报道,广东省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他认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并不划算。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表示,现在东莞的养殖户都没有能力处理污水,“挣的是环境的钱”。 一令既出,举国哗然,板砖乱飞。最令人苦恼的是那些本指望养猪致富的养殖户们了,困惑、愤懑、无奈,诸多难言的情绪填满了他们的内心。他们真的不明白:偌大的东莞市,为什么就容不下一个猪圈呢?他们真的很受伤:政府可以说禁就禁,但我们投出的成本沉没到深渊里等于打了水漂,政府该不该给补偿?即便转移异地继续作战,如果众多城市纷纷效尤东莞,那么他们只能是无奈地放弃养猪业。也许,在李市长们眼里,一个猪场所带来的经济价值根本比不上一个企业那么可观,弃之根本不可惜。东莞毕竟财大气粗,可以从外面进猪肉嘛。但低成本、低技术的进入门槛,也许是许多农民借以改善生计、谋求致富的重要渠道呢。以人为本,民生至上,似乎遭遇了最严厉的狙击。 政策出台之所以广受质疑,原因就在于如专家所言,从治污的角度看,养猪业存在污染当然要治理;但从治理的策略合理上分析,如果养猪业并非当地城市污染的主要来源,那么如此大张旗鼓的治理行动,不仅有舍本逐末的倾向,甚至会给人以牺牲农业保证工业发展的嫌疑。更有人质疑,“我不知道东莞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这一做法,如果有的话,是合适的;如果没有的话,这种‘一刀切’是不合适的,是政府偷懒的办法。”且不说没有相关的法规给予支持,更重要的是它直接违反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在我看来,禁猪令出,政策旁观者必定是受伤者。我注意到,此决定是11月26日召开的第32次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也就是说,决策系出庙堂之高,当地养猪户是根本不可能参加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的,更别说对政策的出台施加什么影响了。从养猪户们的反映和社会反响来看,政策出台缺乏基础的民意基础。我纳闷的是,在这个直接关系到广大养猪户切身利益的政策面前,为什么他们却成了若无其事的旁观者?这就再次暴露和验证了一个已经存在许久的问题:在权力、利益的博弈过程中,弱势的老百姓只能做旁观者。那些复杂的和不复杂的、事关重大和不重大的、事关多数人利益的决策,往往都是只在相关领导、有关权力部门或相关利益集团之间博弈,公众舆论哪怕沸反盈天,也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之所以如此,关键是相关博弈者惧怕听取民意会影响自己的利益和与自己相关的利益集团的利益,或者是一种陈腐的惯性思维作祟,政策的制定根本无须老百姓插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从公共政策制定的初衷来讲,它应该带来全社会福利的增加,达到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但即使一项政策的调整在总体上符合社会前进的要求,也应该考虑到的它的消极影响。所以制定公共政策时,应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特别是当事人和反对者的意见,应以不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底线,以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公正,减轻社会震荡,这是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但从东莞的实践,我们恰恰看到了相反的一面。在政治正确的治理污染的宏大叙事背景下,没有更好地做到均衡社会群体利益,让政策的旁观者成为政策的受伤者。 所幸,政策离具体实施尚有一段时间。希望东莞的执政者能从善如流,仔细审视政策的意图后果和非意图后果,然后再决定下步如何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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