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企业破坏性开采最高罚款5倍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01:36 新京报

  “破坏性开采”最高5倍罚款

  草案规定重要企业违法重组或资产并购最高罚五百万

  作者:李静睿

  草案摘要  关键词 【责任】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根据草案,承担能源普遍服务义务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停止按法定条件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由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其相应营业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

能源领域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重组或者资产并购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企业有“破坏性开采能源资源”、“违法处理核废物”等情形的,由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财政将建能源支出预算

  国家将根据需要设立节能、新能源等专项资金

  作者:李静睿

  草案摘要  关键词 【预算】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草案要求国家建立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能源支出预算制度,具备能力的省级以下地方财政可建立能源支出预算制度,因地制宜地安排本地能源支出预算资金。国家也将根据能源战略、能源规划的要求和能源发展的需要,设立节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农村能源等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会同能源等有关部门制定。

  国家还将根据实施能源战略和规划的需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财力状况,综合运用财税激励与约束政策促进能源合理开发利用。

  能源基地建设纳入国家规划

  国务院将制定能源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李静睿

  草案摘要  关键词 【基地】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草案明确国家将在能源资源富集、符合大规模开发条件、对国家能源布局具有战略作用的地区建设能源基地,并将能源基地建设纳入国家能源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能源基地建设,能源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目前我国已有的能源基地包括山西、贵州、宁夏、内蒙古等地,而作为国家“西煤东运”、“西气东输”的重要供给地,陕北也正在建设当中。

  “能源法最乐观也要09年出台”

  专家同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已侧面表述将建“能源部”

  作者:钟晶晶 李静睿

  专家观点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 李静睿)针对能源法的出台时间表,昨日,有专家表示,该法“最乐观的出台时间也要到2009年”。

  能源法的起草周期已超过两年。

  2005年5月和10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受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委托,在北京召开两次课题开题会,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批示起草能源法,直至2006年1月,能源法起草组成立。起草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担任组长,共有15家单位参与制定,其中包括中编办。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活动计划至2008年2月1日结束。

  至于能源法何时能正式出台,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最乐观的出台时间也要到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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