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少休假 补偿盼增加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1:1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不能按照规定安排休年假,你认为该补偿多少?昨日,记者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进行调查发现,大部分工作数年的市民表示较少休年假,“未休假,应该按照日工资标准的2倍以上给予补偿”。

  情愿舍年假多赚钱

  梁小姐是一家旅行社的骨干导游,工作4年没休过一次年假。“我经常要带团去国外,别人休息时是我最忙的时候。”梁小姐说,公司业务一直比较好,就连春节的假期也要推迟到节后才能补回来。

  和梁小姐类似的是,在顺德区某事业单位工作4年的黄先生也没休过年假,因为单位是按件计酬,如果休假就只能拿一点工资,他觉得不合算,也没向单位申请过休年假。

  接受记者调查的数十位市民中,只有少数几位表示曾休过年假,主要集中在政府机关、团体组织工作,还有几位在企业担任经理职务,而大部分在企业工作数年的普通职员则很少休年假,原因是他们认为平时工资不多,宁愿舍弃休年假用来多赚点钱。

  多数人认为补偿至少要2倍

  休过年假的市民均表示,都是“带薪休假,和平日工资一样”。记者采访的市民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等,据他们反映,单位也都有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但一位私营企业的经理说,佛山很多私营企业没有年休假,“不过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公司有规定,所有员工都可以带薪休假了”。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年休假天数,绝大多数市民表示赞同。“年休假定为5天比较合适,加上周末,相当于自己过了一个黄金周。”某技术咨询公司经理余小姐说,随着工龄增加,从5天、10天到15天的安排很合理。不过,一位工作才一年的年轻人认为,“年休假限定3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间隔10年,时间太长了”,他建议“适当增加一至两个阶段”。

  如果单位没法安排休年假,补偿多少才算合适呢?多数市民认为,应该是平日工资的2至3倍,只有在旅行社工作的梁小姐提出了最高的补偿标准,她认为“公司应该补偿5倍才合理”,因为她平时根本没时间休假。

  ■市民意见

  受访人:王先生(25岁)

  职业:禅城某信息技术公司经理

  需要考虑中小企业现实

  王先生工作三年多,从业务员做到商务经理,他说,基本没有享受过法定假日外的其他假日。对公众都很关心的年休假、探亲假的问题,他也曾给公司提过建议,但基本石沉大海。

  谈及从未休带薪年假的原因,王先生说有三点:1、行业竞争激烈,残酷的竞争让自己无心去享受休假;2、公司制度缺乏人性化,“更多是让员工用青春换发展,休假等福利得不到保障”;3、身处珠三角地区,带薪休假没有氛围。王先生说,“如果我可以带薪休假,我当然希望自己的爱人也可以带薪休假。”

  对于《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王先生表示相当期待,“有了法律保障,也不至于在休假期间,担心收入变化乃至工作变动。”但他同时认为,这一制度也要考虑到珠三角地区一些中小企业的实际现状。他认为,中小企业人员有限,分工职责明确,“少一个员工,都可能造成企业运转不顺”。

  受访人:何小姐(30岁)

  职业:高明某私营纺织公司组长

  老板不签约怎么补工资

  何小姐曾在西樵私营纺织公司做生产工近10年,现担任高明一家私营纺织公司生产车间的小组长。在一线工作的10年里,她所呆过的工厂不下5家,但从来就没听说过有“带薪休假”的好事,“老板说放假就放假,说开工就开工,请假都不一定批准,哪里还有带薪休假的?”

  在她打工期间,大多数工厂都是发计件工资。员工因生病休息、外出办事等等原因请假时,当天就没钱拿,“我以前打工的一家厂,每个月不出全勤的话,1天还要倒扣10块钱”。

  听说国家将出台带薪休假政策后,何小姐有些将信将疑,“私人老板哪里肯白白出钱呢?”而对于“无法安排休假的,要补工资”的说法,她也觉得比较难落实,“怎么查呢?私人老板招人都不怎么签约,国家怎么查得到工人有没有给休假?有没有补工资?”

  受访人:麦小姐(20岁)

  职业:三水某美容美发公司小工

  工作太难找不敢提要求

  麦小姐在三水一家美容美发公司做洗头的工作3年了,因为业务好,回头客很多,老板也很欣赏,但她表示3年来没休过一次年假,“年假?我都没有听说过,我们连平时的假期都保证不了,别人休息时我最忙,有时还要工作到晚上11点。”她告诉记者,自己每月工资有1200元,一月就休息2天,幸好男朋友是公司的理发师,两人在一起就好,现在工作难找,也不敢提出更多的要求。“如果可带薪休假,我和男朋友马上要找一个喜欢的地方浪漫一下。”她无限向往地说。

  ■链接

  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累计工作1-10、10-20、20年以上的,年休假分别为5、10、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带薪年假未休按日工资标准补偿。

  统筹:本报记者 黎梦宇

  采写:本报记者 曾育军 吴刚 朱利辉 张在欢 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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