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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拟采取一裁终审制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05:56 重庆时报
今后,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中的三类特殊案件可以“一裁终审”了,这将大大缩短劳动者的索赔之路,成为维权福音。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劳动争议仲裁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入二审。 处理劳动争议需近一年 据悉,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依据 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1994年制定的《劳动法》的规定,即: “一裁二审”,即:先裁决、再一审二审。 根据现行的有关法规,正常情况下,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要经过8~11个月,才有最终结果。劳动者即使赢得了官司,他所付出的精力和财力,可能远远超过了诉求。致使许多劳动者不得不放弃正当权利。 实施后工伤案两月可结 正在审议中的《草案》不再简单维持原来的“一裁二审”的程序,而是增加了3类特殊案件一裁终局的方式,工伤等案件基本上只要两个月左右就能画上句号。 一直参与《草案》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表示:“《草案》将不同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类处理,体现了立法智慧。”郑功成认为,部分劳动争议确实可以在仲裁环节终局,避免造成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 这3类案件 一裁终审 《草案》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养老金或者赔偿金,金额总数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产生的争议;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拟修改 明确车祸赔偿责任比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开始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节能将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根据议程,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继续审议以下草案: ■修改后的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当事人未及时缴纳罚款或有关税费,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给付的数额,即最高“翻一番”。 ■修订后的节能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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