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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北京食品价格每日报送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01:42 新京报
■ 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吴狄)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出通知,“十一”期间,包括粮食、各种肉类以及旅游价格在内的十类物价将被重点监测,并进行动态管理,以确保黄金周期间北京市场的价格稳定。另外,蔬菜、副食品价格等需每日报送。 通知称,“十一”期间,粮食、各种肉类、水产品、食用油、蔬菜、粮油制品、餐饮业和交通、住宿、景点等旅游价格的市场动态、价格变化情况将被重点监测。 同时,低收入家庭对节日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的反映等也将纳入节日重点监测范围。 10月1日至7日,各区县要将当日蔬菜、副食品价格临时监测报表以及各地餐饮价格的动态情况,每日11时前通过监测报价系统报送市价格监测中心。 北京市发改委还要求,价格监测如果遇有异常情况或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随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发改委报告。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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