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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伍胜:民企老板打赢中美知产第一案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17:33 《法律与生活》
本刊记者/赵晓秋 人物简介:陈伍胜,1954年出生,17岁参加工作,1981年至1985年在浙江乐清市乡镇企业局担任副股 长,1988年下海,以技术入股在安徽创建了求精电器厂,淘得“第一桶金”。1993年在柳市创办了乐清市泰星互感器 公司,很快创下一年1500万元的产值。2000年,陈伍胜成为上海正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2004年初,陈伍胜 收购东正电气公司(后更名为通领科技集团),专门生产接地漏电保护产品,很快在美国打开了市场,短短两年,年销售额就 已达到1.4亿元,这让世界500强之一的莱伏顿公司感受到了威胁,由此引发了其后的专利官司。 这几天,中国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忙得焦头烂额。在经历了3年的马拉松诉讼后,2007年7月10日,陈 伍胜带领的中国通领科技集团拿到了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份的判决书;7月11日,陈伍胜作为被邀请的企业 家首次登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讲台做演讲;7月19日,陈伍胜从上海赶到北京举行“通领集团在美专利官司依法胜诉新闻发 布会”。 “我们赢了!”新闻发布会当天,当陈伍胜喊出这句话时,没有人知道陈喜悦外表背后所经历的艰辛和压力。 进军美国市场,遭遇官司 2003年,在温州从事电器行业的陈伍胜听说美国政府正在强制推行一种接地故障漏电保护装置(GFCI),形 成一个年消耗30亿美元的市场。这种安全装置技术含量高,4家著名的美国企业——莱伏顿、库柏、帕西·西姆和哈卜公司 利用其专利技术垄断这个市场长达20多年,不过当时中国乐清市已经有一家名叫东正电气的企业突破了此项技术。 一直苦闷于温州电器行业残酷价格厮杀局面的陈伍胜,意识到一个机会似乎就要到来。2004年初,陈伍胜收购了 这家名叫东正的电气公司,并更名为通领科技集团。随后,陈伍胜迅速组成由3名教授、博士、8名高级工程师、18名工程 师参加的专业技术队伍。在该产品的基础上又注入两项国际技术专利,使产品不断完善,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老东正公司时期,每年出口额仅几十万美元。而2004年,陈伍胜组织出口就达1500万美元,为温州低压电器 自产自营出口之最,进入多家美国知名超市。 就在陈伍胜为自己的产品打入美国等国外市场而兴奋时,一场始料未及的纠纷从天而降。 由于通领科技集团生产的产品性价比高,价格大概只是当地企业价格的一半,所以很快进入了美国50个州主流市场 ,这引起了竞争对手的恐慌,特别是美国电器巨头、世界500强企业的莱伏顿公司。莱伏顿公司有百年历史,作为接地故障 漏电保护装置行业的老大,莱伏顿公司占了60%的市场份额。可是通领科技集团的故障漏电保护装置进入美国以后,打破了 美国该产品原有的市场格局,所以这些企业马上就对通领科技集团发起了攻击。 2004年4月至7月,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558”专利权为由,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和加州三 地法院,先后起诉了4家通领科技集团的重要客户。这家垄断美国GFCI产品市场的巨头曾在过去的近40年时间里,频频 以专利侵权为由,将进入到美国市场的38家国外企业统统赶出了美国市场。 历时3年的马拉松诉讼 如今拿到胜诉判决书的陈伍胜坦然当初刚接到莱伏顿公司起诉书时“非常恐慌”, “莱伏顿公司派出了7个大牌律 师组成的律师团,他们很明显是要告诉我们,这是一场非常残酷的、力量比较悬殊的较量。再加上我们对美国法律一点都不懂 ,感到相当恐惧。”为此,公司内部讨论了3天3夜,在坚信自身产品不侵权后,陈伍胜当即拍板三件事:一是赴美主动介入 诉讼,与美国客户共进退;二是聘用美国当地律师;三是向法院提出两个司法动议,即要求莱伏顿公司停止对销售通领科技集 团GFCI产品的其他经销商提起诉讼,并要求将莱伏顿公司在其他几个州状告的案件合并到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统 一审理。新墨西哥州地方联邦法院同意了通领科技提出的上述两个动议。 其实面对海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频频挑起的恶意诉讼,陈伍胜早就做好了应对的准备。在通领科技集团进军美国市场 前,为避免惹上官司,陈伍胜就将产品送到美国两家著名律师事务所进行侵权检索和分析,并取得了非侵权的法律评定文书。 通过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对美国法律的逐渐熟悉,陈伍胜明白了两个问题,一是自己的产品没有对莱伏顿公司构成侵 权,二是即使败诉,因有非侵权的法律评定文书,也无需支付任何赔偿费用。陈伍胜说,他深谙专利诉讼在莱伏顿公司眼里, 维权不是目的,而是商战工具,即“利用高昂的诉讼成本吓退竞争对手”。 为打赢这场官司,陈伍胜聘请了一个强大的律师团,虽然至今陈伍胜仍不愿向外界透露他为这场官司所花费的律师费 用,但业内人士分析这场官司的律师费不是个小数目。从陈伍胜聘请的律师团的首席律师海森的身份即可看出。海森是耶鲁大 学的双料博士、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同窗,其每小时的费用为560美元,每月费用约10万美元。这场马拉松式的海外诉讼 ,使通领科技一度陷入困境。陈伍胜介绍说,2005年公司原计划出口交货值5000万美元,但实际只完成了一半。 但陈伍胜从来没有想到放弃和退缩,“和莱伏顿这家百年老店打官司,输了不丢人;但赢了,就是最好的广告效应。 ” 拿到第一份胜诉判决书 2006年5月23日和2007年3月5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主审法官布朗宁分别下达了558 号专利和766号专利这两个对案件审判结果具有决定作用的胜诉的“马克曼命令”(该命令是指:法庭对原告提出的权利要 求与专利适用范围举行听政会,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做出全面解释,由法官组织有关专家技术论证后,最后由主审法官签署 生效。它作为法庭判定被告是否侵权的唯一重要法律证据,通常被认为法庭今后判决的结果)。 这意味着通领科技集团一审胜诉已成定局。 结果不出陈伍胜所料。美国当地时间7月10日,这场耗时3年之久的中美知识产权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美国新 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布朗宁法官就美国莱伏顿公司诉中国通领科技集团侵犯其美国专利(以下简称“558”专利)案做出 判决,判定通领科技制造销往美国的GFCI产品(接地故障漏电保护断路器),不侵犯莱伏顿公司的“558”号专利。据 悉,这是美国法院下达的第一份中国企业在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获胜的判决书。 在这份长达28页的判决书中法院写道:就通领科技集团于2006年6月15日向法庭递交的对“558”专利要 求不侵权,不审就判的动议做出了裁定。2007年4月12日,法庭举行了对此动议的听证会,认为通领科技集团的器件并 没有包含“558”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关“复位接触件”和“复位件”等要素,和以等效的方法完成同样功能的相同或等价 的结构,因此法庭认定通领科技集团等被告依法胜诉。 走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人 陈伍胜率领的中国通领科技集团历经3年多漫长的诉讼,面对巨大的压力,坚持在美国本土依法维权,终于获得了美 国法院下达的胜诉判决书,从而打破了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中国企业还没有完胜的局面。美国媒体评价“其重大的政治意义 ,远远超出了商业价值”。业内专家也直言,该案例将成为中国企业海外依法维权案例的成功典范,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及应 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有重要启示。 官司一审胜诉后,7月11日,陈伍胜登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讲台做知识产权演讲,详细讲述了通领科技集团对美知识 产权诉讼的经验。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邀请企业家在局内做知识产权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陈伍胜的创 新精神值得国内企业学习。 目前,世界上每7起反倾销案件中就有1起涉及中国。据商务部发布的调查报告,我国企业因遭遇国外知识产权纠纷 而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91亿美元,贸易机会损失1470亿美元。 国内企业如何应对国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诉讼?陈伍胜说,至少有三条,一是坚信自己有核心专利做后盾,并在国 外申请了专利保护;二是要和国外律师事务所合作,并对自己专利进行侵权检索和分析,取得非侵权的法律评定文书;三是要 敢于应诉。但考虑到高昂费用确实是一个现实问题。 在7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陈伍胜呼吁借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体系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构建我国知识产 权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以行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基金,抗衡海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恶意诉讼,提高企业整体抗风险 能力,“市场经济是强者的经济。只有赢了,才会受到西方人的尊重,才能为国家赢得荣誉,为民族工业争光。”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8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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