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搀扶摔伤老人反被诬告索赔 法院判他赔偿45876元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3:20 东方今报
一男青年称,搀扶摔伤老太太反被诬告,法院判他赔偿45876元。 事件回放 今年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扶她去医院,反被诬。 彭宇称,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她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多元。 ●“再不会这么冲动了” 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 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法院还认为:“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有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双方均不具有过错 “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 但没过错并不代表不用负责任。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 昨天下午,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开庭前说,他也希望能看到一个结果,还彭宇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他大声对着记者的摄像机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网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不断有网友站出来说自己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是无辜受害者,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西祠、凯迪等网上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Z南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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