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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利企业将重新认定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11:03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媛报道:为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省民政厅提出贯彻落实《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意见 ,对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工行为进行规范。 《意见》中指出,省民政厅决定将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审批权下放到设区市民政部门,即从2007年7月1日起由设 区市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另外,2007年6月30日前已经取得由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认定为福利企业的,均应按照《福利企业 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予以调整,调整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调整期内仍可认定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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