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机要费案”开庭 下月决定是否传唤陈水扁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8日10:5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公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审理,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人的律师团,认为“机要费”的使用涉及“国家机密”,只有陈水扁才能说明事实,当庭声请传唤陈水扁作证,但公诉检察官反对。合议庭裁定,8月10日开庭时,会决定是否传唤陈水扁作证。

  据报道,律师团指出,虽然陈瑞仁检察官没将陈水扁起诉,但起诉书显示,检方已将陈水扁当成嫌疑人,而本案实质审判的,是陈水扁行使职权的内容。

  马永成、林德训的委任律师李胜琛表示,被告马永成、林德训先后担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执行“公务机要费”的核销等相关工作,只是奉陈水扁之命,“如同‘总统’手臂的延伸”,他们当时对发票用途是否知情,只有传讯陈水扁才能还原事实真相。

  但公诉检察官当庭反对,认为陈瑞仁已讯问过陈水扁,没有必要再传他。

  据悉,昨天的庭讯采不公开审理,合议庭除了传讯马永成、林德训,还传讯了台当局“外交部长”黄志芳、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杏林制药负责人种村碧君及“甲君”龚金源等4人出庭作证。

  龚金源二度向法院请假未到庭。黄志芳、曾天赐对于检方诘问本案相关“机密外交”工作情形,都回答根据“大法官释字六二七号解释”,并尊重陈水扁的“机密特权”考虑,不能回答。种村碧君则显得非常紧张,前往证人席时脚还撞上座椅,痛得哇哇叫;她证称,“甲君”龚金源根本是虚构的,而她收集的发票都交给吴淑珍处理,证词与检方侦讯时一致。

  而昨天下午原定传讯的吴淑珍仍然请假未到。审判长对律师团表示,吴淑珍涉案部分,定8月17日开最后一次准备程序庭,请通知吴淑珍出庭。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庭被告一定要到庭,否则不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度;因此,吴淑珍如果还是继续请假,合议庭恐怕必须调查她的请假理由是否有正当性。(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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