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中国新闻周刊:撂荒地纠纷倒逼地权改革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17:18 中国新闻周刊
国家需要尽早决定是否把承包权无限期顺延,以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物权 2007年6月底,新稻谷的收购价到了9角2分钱一斤。 虽然没能等到9角2分钱一斤的时候卖谷,湖北省监利县毛市镇卸市村村民张克翔的收入还是有了很大的增长,因为他今年总共种了50亩地,比去年多种了20多亩,已经算得上一个村里的大户。根据当地的平均情况,农民耕种一亩田的纯收入大约在380元到400元左右;扣除掉要向原承包户农民缴纳的大约每亩120元的地租,张比去年多得了大致5000到8000元钱。 撂荒时代的大户生成 与土地大量撂荒时代的农业大户相比,张克翔所有的50多亩土地就“相形见绌”了。 湖北随州一位基层干部说,他们镇农机站一位技术员数年前和某村签订合同,承包了村里几百亩撂荒的土地。 除了农技人员和一些农村的能人,在外出打工农民大量撂荒土地时,基层干部是另一类最主要的把大面积撂荒土地种起来的人。监利县毛市镇杨湾村村支书冉幼学说,在最多的时候,他耕种的村民撂荒土地有100多亩。后来二轮延包时农民集中回来要田,他退回了一些给农民,目前还种大约70亩田。 据介绍,在当年大量土地无人种无人管被抛荒的情况下,这种大户种田模式曾受到各级政府的热情鼓励,它对当时农业税费收缴、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集资、耕地保护以及农村社会稳定,都起了相当良性的作用。 然而,当国家免除农业税费、开始对农民进行粮食种植补贴,尤其是农副产品的价格逐渐回升时,农业生产所依赖的土地逐渐变身成为“香饽饽”,和抛荒相反的争地矛盾涌现。湖北省2005年进行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时,遇到的大量外出农民工回乡要求原来承包地的情况,是争地矛盾典型的代表。 由于原来把土地撂荒的农民回乡要地,上述随州的农机技术员与回乡的农民和村镇干部三方协调后,通过采取向农民交纳地租的方式,农技员仍保住了大多半的合同承包地,虽然土地不免有所减少。之后的2006年,仍然继续有人回乡跟他要地,农机技术员的土地继续在变小。 冉幼学个人先前对土地进行的投资,并不是这位杨树湾村支书最烦心的。村里面为还债而抵包出去的土地而激发的矛盾,更难解决。当年村集体为缴公粮税费、办村公益事业等,欠下了不少的债务。债主催债,村集体经济根本入不敷出,拿不出钱,冉幼学和村里的其他干部就以村集体代表的身份把村里相当面积的撂荒土地承包给了债主,算是抵债。 然而,当抛荒农民回乡要地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在2004年下发的专门文件,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如果农民坚持直接要地,基层组织必须还地。 由于调节不通,杨湾村解除了和债主的土地发包抵债合同,把土地退回给农民,而村里面只能对债主再进行赔偿。然而,对于村里债务现在到底有没有清偿,冉幼学没有对记者细说,而是小心翼翼地把话题打住了。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