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人:该不该提倡不宜盲目营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16:35 观察与思考

  -山东滕州 李学人

  其实“勇”和“智”都是方法问题,“为”才是最需要的。

  夏季是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高发期,也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教育部6月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有针对性地排查安全隐患。在游泳安全方面,要集中开展一次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尤其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6月5日新华网)

  在暑期来临之际,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重视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提出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不宜盲目营救”的具体要求,说来无可非议。但是仍有网友对“不宜盲目营救”的提法提出质疑,为何救人也要讲成本?这种提法不仅不利于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见义勇为精神和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可能还会因此而错失救人良机,所以不该大力提倡。

  网友的质疑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其实关于“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人们对此一直存有争议。笔者认为,争论的焦点并不单单是“勇”和“谋”的问题,而是救人的成本问题。

  救人要不要讲成本?这的确是一个很伤脑筋的问题,如果从传统的道德层面来讲,推崇的是“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也就是说为了“仁”和“义”可以牺牲个人利益,甚至付出生命的成本;而从现代价值观上来讲,讲究的是效益和成本,也就是说要用最低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益,人们在关注效益的同时,更加看重成本,所以提倡“见义智为”。

  在一起起“见死不救”事件频见媒体的时候,习惯了传统思维的人们更加期许和欣赏“见义勇为”;在表彰大会上,那些“见义智为”毫发无损的“智者”,往往不如“见义勇为”身受重伤甚至牺牲生命的“勇者”精神可嘉。但“勇者”的精神毕竟只能给生者和看客以道德满足,不能从更理性的层面上去看待人的生命权。

  所以,笔者更看重“见义智为”, 特别是对于目前救助能力还相当有限的中小学生来讲,更需要“见义智为”。但是为了打消网友的些许顾虑,笔者认为,在提倡“见义智为”的同时,更要提倡“见义有为”,也就是说要教育学生从小就树立“见义”而“为”的意识。其实“勇”和“智”都是方法问题,“为”才是最需要的。

  如果说教育部提出的“不宜盲目营救”的要求容易引起异议的话,那就不妨将“不宜盲目营救”改成“努力设法营救”。“司马光砸缸”就是“设法营救”、“见义智为”的成功范例,这里“智”是智慧,是方法,更是一种能力。有些学生在危急情况下,惊慌失措,吓得连声音都喊不出来,谈何“智为”?所以“智为”的前提是教育和训练学生,使之具备一定的救助能力,掌握一些急救方法。只有这样,学生在遇到险情时,才会选择有效的方法,不去盲目营救,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